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1.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局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梳理出主要工作任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方向。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对《益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益阳市创建“无证明城市” 实施方案(试行)》《益阳市园区赋权目录》《市本级进驻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和《市本级暂不进驻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等政策分别做了解读回应。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了《2022年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汇总)》《2022年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2022年益阳市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2021年度益阳智慧大脑+政务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度市雪亮工程(三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除涉密外的政务信息均按要求实现了全面公开。

    3.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按照工作职责,我单位对市级各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的审批事项基本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工作规则、政策法规、计划总结、人事变动、新闻公告、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二是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办理情况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APP、触摸屏查询机,LED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公开。三是印制服务指南、办事明白卡、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制度汇编,并向办事企业和办事群众免费公开发放。四是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局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开通了现场申请、信函和电子邮件申请等渠道,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

4.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确保信息公开实效。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件(主办1件、协办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件(主办2件、协办3件),按时保质地完成了答复工作,代表委员满意度达100%,并做到了及时公开。

5.加强管理维护,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局网站信息内容,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局门户网全年共发布信息50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60条,信息公开12条。网站影响力不断扩大,全年总浏览次数347451万次左右。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52条,累积订阅数4732个。

6.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便民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建成全市政务“一张网”。构建了120条市直、8条区县级、88条乡镇级和1139条村级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二是建成全市政务“一朵云”。完成了电子政务云平台扩容和信创政务云建设,实施部门信息系统迁移上云,为38个单位397个政务信息系统提供了统一的基础硬件环境、平台支撑环境、数据共享环境、安全防护环境。三是建成全市数据“总枢纽”。搭建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基础架构,纵向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个省直单位对接,横向与市财政局等18个市直单位实现数据共享。目前,共梳理市本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2056条,汇聚数据2.28亿条,实时汇聚电子证照85大类共计130万条。四是打造智慧政务服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公积金等数字应用场景。通过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推动了惠民服务汇聚、政务质效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精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有时候不够细致,信息发布不够规范;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局网站信息化建设和新媒体建设水平亟需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