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益政发〔2021〕4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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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24-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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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政发〔2024〕9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益政发〔2021〕4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更好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益阳市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八项措施》(益政发〔2021〕4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益阳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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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