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 全面优化林业营商环境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点击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近日,市林业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通报涉林相关违纪违法案例,集中观看《湖南省林长制督查暗访专题片》,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近年来,市林业局坚持将警示教育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和《湖南省林长制督查暗访专题片》披露案件,逐一对症下药、靶向施治,立行立改、从严整改。5月底,市林业局会同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起草了《湖南省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九条刚性措施》,在市级层面建立湖南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依法解除违规造林合同25份,将违规出租的14494.5亩非防浪林清理到位,发布《关于禁止违规出租承租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区域)内湿地洲滩的通告》,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不折不扣落实问题整改。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加强对湿地、林地、野生动物管护等领域的全流程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风险,提出系统治理举措,教育引导林业系统党员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干事创业,努力构建一个公平、透明、高效、便捷的林业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