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8月25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抓整改。根据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2021年9月8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过程作为提高我市林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实践,统一了思想,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提出了整改的原则和要求。
(二)完善方案抓整改。按照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各责任科室认真对照,制定整改措施,由责任领导把关后,由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党组研究形成整改方案并上报;2021年9月17日,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对我局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局领导于9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整改方案修改,最后形成定稿。
(三)综合施策抓整改。局党组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三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和调度。各单位严格执行局党组要求,理论学习、资料清理、对照检查、建章立制等工作有序开展。分管领导带头抓落实,指导业务科室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抓紧与省林业局和市直有关部门联系,积极汇报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益阳市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
(四)严守政策抓整改。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整体谋划,合力推进,同时,明确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认真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党组书记主动向省林业局汇报整改工作,对以前年度未完工项目说明原因,争取主管部门理解。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南洞庭湖湿地项目和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这两类5个项目系省林业厅分别于2006年和2010年陆续下达,因实施时间跨度长,政策变化、人工工资及原材料价格上涨、部分存量资金被财政收回统筹等原因,均无法按原计划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对未完工项目进行清理,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对五个项目开展了收支审计和清产核资,出具了清产核资报告和审计报告;设立了专账,做好了备查账,建立了项目台账;经党组研究,报市机关事务局同意,完成了资产的盘亏、报废、调账和入账,完成了五个项目的结账。二是向省林业局专题汇报,获得了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在我局报告上批复了意见。三是举一反三,加快在建项目的竣工验收,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开展涉林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清理。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益阳市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并下发二级机构及县市区林业局和湿地局执行。
(二)反馈问题:“混岗混编较普遍”的问题。市林业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0名,现有在编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10人,行政科室10个。为了保证正常工作,从各直属二级机构共抽调了25名同志分配到机关各科室帮助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9月份中心组学习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落实编制,对混岗混编的6名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人员编制对口原则进行了调整,已将情况报市委编办。三是对因工作需要安排到行政科室工作的19名事业编制人员,退回到对应的事业单位。四是将行政编制人员安排到对应的行政编制岗位。
(三)反馈问题:内部管理工作不够严谨规范。查阅资料发现,制定的《益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益阳市油茶低产林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益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等重要文件,没有党组会议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9月26日,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法规制度。二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为依据,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11月29日,党组会认真进行了研究,并以党组名义施行。三是提高公文管理意识和能力,11月23日,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公文管理专题学习,强调了公文处理的程序、时限、保密等要求,明确公文写作须遵守的规则,为每个科室发放了《局机关常用公文写作实用手册》。规定凡是涉及全局工作的通知、方案、计划、检查等文件,必须上党组会研究,不得以会签形式代替。
(四)反馈问题:同一类问题巡察后仍有发生。对巡察指出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抽查2020年度财务资料,发现在“项目资金”中,仍列支“食堂水费、食堂电费、食堂天然气、食堂物业费、食堂厨具购买费、食堂厨师工资”等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情况。经查,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我单位基本收入为971.22万元,基本支出为1028.9万元,基本支出超支57.68万元。基本支出组成为人员经费966.5万元,公用经费62.4万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是明确要求列入基本支出中列支,开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时单位已超支基本收入,造成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食堂物业费等支出的客观事实。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局领导对局规划财务科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引以为戒,严格按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处理帐务。三是对2021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清查和梳理,在财务处理时严格按照财政收入性质和资金要求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杜绝在项目经费中开支食堂费用等非项目经费问题的发生。四是优化预算编制,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调整预算结构,增加公用经费的比重,使原来没有的食堂费用有收入来源。五是积极争取预算经费增加,将“林长制”工作经费从2021年起纳入了财政预算。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加强学习强整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局党组将加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完善制度强整改。继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坚持跟踪问效,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能力,防止问题发生。着重发挥制度作用,找差距、补短板,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问题导向强整改。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整改效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提高林业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