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构建“三长三员”林长制工作机制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9-13   点击数:436 作者:系统管理员

9月6日,益阳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明确,全市构建“三长三员”监督管护体系,一是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市县分级负责,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二是市级建立“林长+督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其中督察长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纪委书记担任;第一警长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警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区县(市)参照执行。三是市县两级建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级林长办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在林长的指挥协调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市级林长建立分片包干责任管护体系,实行领导包干、包片、包点,明确各级林长、督查长、警长的责任区域,把公路沿线、重点区域的林地湿地切实保护起来。五是县、乡两级设立“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管护体系,整合各类护林员,构建网格化分区负责管护体系。

“三长三员”分区负责的监督管护体系,是我市全面形成森林湿地草原治理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林业综合改革、森林防火等林业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的积极探索,将有效促进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依法落实治林管林责任,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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