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是人类的朋友,呵护鸟类,就是保卫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保护鸟类的相关规定,共同加入到爱鸟护鸟行动中来!
1.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二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通告
一、禁猎(捕)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二、禁猎(捕)区域:全省行政区域。
三、禁猎(捕)物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具体物种可在湖南省林业局官网查询。
四、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保障航空安全、野生动物致害等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必须依法依规报批。
五、各地要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对不担当、不作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普及陆生野生动物习性和防范知识,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采取预防、控制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生较大范围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金额较大,县(市、区)财政补偿有困难的,省级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直接补偿方式,或者采取购买保险方式补偿。采取购买保险方式补偿的,不再实施政府直接补偿。
第六条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偿:
(二)造成在依法经营的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林木和苗木损害的;
(三)造成合法养殖的畜禽、水生生物损害的;
第九条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下列规定补偿:
(一)造成农作物、林木和苗木损害的,按照核实损害量和所在县(市、区)损害发生上一年度市场平均价格计算损失,补偿不低于损失的30%;
(二)造成畜禽、水生生物损害的,按照核实损害量和所在县(市、区)损害发生上一年度市场平均价格计算损失,补偿不低于损失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