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林字〔2020〕31号
益阳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林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资阳、南县、大通湖管理局,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及时的反映宣传我市林业工作实绩、特色亮点、措施经验,对外树立益阳林业的良好形象,经局党组研究,现将《益阳市林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按照《益阳市林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报送员,在3月31日前将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信息报送员的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等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各湿地管理局、森林公园管理处、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请所在地林业局负责通知。
附件:益阳市林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益阳市林业局
2020年3月20日
益阳市林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强林业信息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林业、关注林业的浓厚氛围,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林业中心工作任务,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林业宣传工作新特点,创新思路、优化方法、拓宽渠道、提升效果,全方位展示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与发展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全市林业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林业信息宣传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林业各项事业发展起着导向作用。要拓宽主动宣传渠道,巩固市本级常态化宣传阵地,做强市林业局门户网,加强省级媒体宣传,争取国家级媒体支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激发正能量,切实提升林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参与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林业工作的氛围。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二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舆论监督;三是坚持贴近林业工作实际,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坚持开拓创新,创新宣传方式;五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注重先进典型引导作用。
四、工作内容
林业信息宣传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活动、领导视察、重要批示、重要会议、工作动态、改革成果、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等。具体包括: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要精神。
(二)林业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及建议。
(三)各级领导关于林业工作的政务活动、重要讲话、调查研究、指导视察等。
(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地管理建设、林业科技工作、林业产业建设、林业执法、林业改革、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及其他林业工作成果和经验。
(五)林业生态扶贫的重大举措,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实效。
(六)党的建设、森林文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新风尚、林业先进典型等。
五、宣传形式
(一)政务信息。中央、省、市党委办和政府办内部信息刊物(含国家林草局《林业要情》)上的信息,及国家、省、市政府及林业部门的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的信息。
(二)媒体新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进行经常性、广泛性的宣传活动,特别要利用好《中国绿色时报》、《湖南日报》、《益阳日报》和湖南卫视、益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
六、有关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单位每个月报送的信息数量任务为1-3条(具体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
一是坚持信息内容正确舆论导向。稿件的撰写必须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林业系统的舆论安全,服从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并结合工作职责进行宣传报道。
二是注重信息稿件真实高效特性。注重信息稿件的时效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尽量报送具有宣传价值的信息,严格对重大事项宣传的审核把关,坚持业务部门审核与各级一把手把关相结合,从严审查新闻报道内容,杜绝虚假杜撰新闻事件,严格遵守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市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严禁报送任何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信息稿件。
三是把握信息报送相关特点属性。信息稿要标题突出,主题明确,内容简练,篇幅适当,一事一报,真实可靠,具备新闻六要素,用词准确,层次清晰,杜绝错别字,信息稿末尾注明撰写人姓名,作为年终统计奖励依据。消息和通讯类稿件要求在新闻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并提供工作开展现场清晰照片1至2张;重要经验、问题建议类信息原则控制在1500字以内;综合消息、典型报道、调查报告类等综合性文稿不少于2500字,主要为展示工作亮点、工作成效、工作特色、先进人物事迹等素材。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信息报送的统一领导,明确信息报送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安排一名富有责任心和具备一定文字基础的同志担任信息报送员,具体从事信息报送工作。
七、奖励办法
市局对信息稿件报送实行定期通报和考核奖励制度。市局办公室每半年通报各单位信息上报、采用情况;对于信息报送数量达到任务要求的单位,每年年底按照当年信息采用情况进行考核奖励,考核奖励方法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消息和通讯类信息被中央、省、市级党报党刊和党委办、政府办内部信息刊物、政务网站、电视台采用的,每篇按采用级次分别计60分、30分、10分;被国家林草局《林业要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绿色时报》采用的,每篇计30分;被省林业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林业与生态》采用的,每篇计10分;一篇信息被多处采用的,按采用者的最高级别计分1次。
(二)调查研究、政策建议类信息得到中央、省部、地厅级重要刊物发表、主要领导批示、采纳的,每篇按发表刊物或批示领导级别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一篇信息被多处发表、多人批示的,按发表刊物或批示者的最高级别奖励1次。
(三)年末核算当年总得分,在完成规定积分任务的基础上,按分数对各单位从高到低排名,取排在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0、4000、3000元的奖励。
(四)各单位每年5月15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将本年度上半年和全年的《信息报送任务及采用积分表》报市林业局办公室进行统计,采用或得到批示的信息需提供佐证资料。
各单位可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各自的林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
益阳市林业系统各单位信息报送任务及采用积分表。
益阳市林业系统
各单位信息报送任务及采用积分表
序号 |
报送部门 |
年度 |
||||||||
报送任务 |
国家级 媒体 |
国家林草局及省级媒体 |
省林业局及市级媒体 |
|||||||
每月应积分数 |
全年应积分数 |
|||||||||
采用数 |
获积分数 |
采用数 |
获积分数 |
采用数 |
获积分数 |
|||||
1 |
安化县林业局 |
30 |
360 |
|||||||
2 |
桃江县林业局 |
30 |
360 |
|||||||
3 |
赫山区林业局 |
20 |
240 |
|||||||
4 |
资阳区林业局 |
20 |
240 |
|||||||
5 |
沅江市林业局 |
20 |
240 |
|||||||
6 |
南县林业局 |
20 |
240 |
|||||||
7 |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
1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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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10 |
120 |
|||||||
9 |
南洞庭沅江管理局 |
1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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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洞庭资阳管理局 |
10 |
120 |
|||||||
11 |
南洞庭南县管理局 |
10 |
120 |
|||||||
12 |
南洞庭大通湖管理局 |
1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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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桃花江国家 森林公园管理处 |
1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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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六步溪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10 |
120 |
注:《中国绿色时报》计入“国家林草局及省级媒体”,《林业与生态》计入“省林业局及市级媒体”。 获领导批示情况需附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