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林业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4-29   点击数:91 作者:

  一、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等工作。内设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造林绿化科、产业发展与科技科、人事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机关党委。二级机构5个,分别为: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益阳市森林病虫防治站;益阳市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站;种苗站;益阳市林长制事务中心。除市北峰山国有林场单独核算外,其他下级单位均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截至2024年末,系统编制人数88人,在职人数86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我局实际完成收入510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821.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0.00万元,事业收入62.93万元,其他收入10.09万元;实际支出为510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59万元,项目支出3225.11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42.1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618.09万元,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289.46万元,资本性支出955.06万元。单位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离退休和单位办公运行经费的支出,着力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林业事业正常发展。

  (二)项目支出情况

  1.林业产业发展专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未下达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0万元。

  2.其他林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年初中央下达了湿地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林长制工作经费21万元、森林防火经费3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已在2024年底完成。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下达政府性基金21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付市政设施类建设工程应付款:梓山湖山体复绿项目共计160万元,市北峰山国有林场支付植物园提质改造工程共计5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系统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益阳林业承担着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湿地资源、保护和拯救野生动植物、预防和治理土地石漠化、指导和监督国土绿化、提供物质产品和生态产品的供给任务,在全市经济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绿色益阳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益阳林业的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是为了促进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绩效管理观念,提高单位整体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过程

  本次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设立总目标与主要预期指标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市林业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科室、局、站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规划财务科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部门,负责协商、解决评价过程中的问题,市林业局是实施的主体单位,负责评价指标的制定,其他科室相互协作共同完成。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是2024年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因为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事项范围广,数据比较笼统,在计算投入产出上有局限,因此在评价指标的设定上难以精准把握。

  (三)主要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一是积极申报项目。围绕生态林业的方向,加强重点项目的谋划,相继申报了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2024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25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2025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五大类项目,涉及资金11.97亿元,其中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和湿地修复项目已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二是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市竹产业实现产值214亿元,同比增长5%,大径竹年产量达4000万根。同时加强了政策扶持,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2024年市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方案》。三是精准招商引资。全市林业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积极作为,共引进笋竹产业链企业17家,计划总投资13.4亿元。四是探索林下绿色产业发展。引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总面积141.5万亩。通过大力发展绿色林业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实现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实现林下经济产值31亿元,同比增长5.1%。

  2.效率性分析。市林业局整体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一支笔审批,金额较大的支出和项目申报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上党组会集中研究讨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修订《益阳市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明细账平行记账,纳入重点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支出内容合法合规,财务凭证保管完善;资金执行进度完成100%。主要体现在:一是经济效益。2024年全市林业综合产值达478亿元,充分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种的树就是摇钱树,生态优势最终转变成经济优势;二是生态效益。两年行动全面完成,全市共建设生物防火林带729.4公里、隔离带688.4公里、防火道441.14公里、蓄水池3.49万立方米,有效增强了基层防火能力。2024年,我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4.9万亩。成灾面积1.99万亩(主要为松材线虫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2.32‰;控制在省林业局规定标准4.85‰以下。防治面积达28.6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得到省局通报表扬。上年度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问题、森林督查案件整改到位率100%。全面完成生物多样性调查。联合多部门开展“候鸟保护”等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场所681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17起。全年共完成营造林任务22.740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763万亩,退化林修复1.5775万亩,封山育林20.4万亩;共完成油茶营造2.0656万亩,其中油茶新造0.7267万亩,低改1.3389万亩,所有图斑已上图入库。省林业局通报的2023年度全省营造林重点项目质量评价结果中,南县、赫山区被评为优秀(全省共10个县)。牵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书记、市长率先垂范,在植树节联合发表署名文章并带头参与义务植树活动。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财政安排不足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不足,财政资金难以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尤其是人头经费每年在增长,特别是二级机构事业站所基本收入严重不足,运行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二)财政对林业部门的项目投入不足

  2024年我单位除承担林业部门日常工作外,还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承担着林长制推进、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南洞庭湖区生态治理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另一方面立项争资、招商引资工作纳入了市里的绩效考核指标,争取项目和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相应的考核任务越来越重,而上述这些工作财政基本没有追加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这与林业事业的发展不匹配,更与我们林业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与支出责任不相适应。

  八、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加大对林业部门的投入

  由于林业发展资金投入大,回收期长,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高于经济效益,财政扶持发展资金不足,建议从制度和资金保障上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林业事业和林业项目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本部门 “三公经费”的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财政制定的各项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编制部门预算不应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建立预算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掌握部门预算执行动态,通过指标系统定期总结分析,监督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我单位根据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二)将整体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并第一时间在益阳林业门户网站公示公开。


    附件: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益阳市林业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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