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林业局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9年我局实际完成收入335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286.61万元,事业收入26.12万元,其他收入44.21万元;实际发生支出2260.6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1266.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36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79万元,项目支出667.9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42.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33.87万元,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191.87万元,资本性支出92.8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及主要预期指标设定
全市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安排,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三大领域,扎实推进“森林调优、湿地提质、城乡添绿、产业增效、管服做精”五大工作主题,坚持不懈抓好资源保护、造林绿化、产业发展等林业各项林业建设,林业改革发展迈入新的阶段。
总体目标实现“五上二下”:即完成造林17.6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3.9%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3%以上(达到3435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达81.96%以上;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林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达到390亿元以上)。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造林质量持续调优。我市高标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工程,抓好重点工程造林,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2019年度,完成人工造林20万亩,其中长江防护林工程、石漠化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林业重点工程7.5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1.9万亩,7个森林经营示范基地建设稳步推进,重大林业生态工程推进率达到100%。在狠抓营造林生产任务的同时,严把整地、苗木、栽植、培育等各个环节,认真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及行政执法检查,确保营造林工程质量,全市森林质量提升率达100%。
二是植绿创绿深入人心。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市、县“五大家”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全市上下认真开展义务植树等国土绿化工作,完成义务植树861万株,市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2.17%。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快速推进,全年共创建绿色村庄506个,占人居环境整治总任务的62%,其中桃江县刘家村获评省级秀美村庄示范村;资阳区紫薇村等27个村被推荐参评国家森林乡村。
三是场园管理全面加强。坚持“以林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不断提高国有林比重,精准提升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森林质量,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管制度,将全市各个林场纳入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综合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在全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内,无乱砍滥伐、超计划采伐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资源健康成长,全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质量管理合格率达100%。
(2)全面加强资源管护,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严防重大森林火灾。突出落实体制改革期间森林防火主体责任,积极应对春节和清明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通过压实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和备勤值守,下大力气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森林防火工作,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整体平稳。2019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21起,受害面积17.06公顷,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3‰,24小时内扑灭率达100%,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房屋烧毁事故。
二是严抓有害生物防治。以竹蝗防治和松材线虫病除治为重点,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防治面积22.9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9.23%。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2.38万亩,成灾率2.67‰。认真落实市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松材线虫病除治责任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2019年全市共除治松材线虫枯死木48677株,除治率达100%。
三是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快自然保护地整改销号,完成了2017年以来发现的自然保护地(受林业系统管理的自然保护地共20个)问题销号518个,目前正在申请或正在整改问题69个,整改销号率达88.3%。坚持“只增不少、应保尽保”的原则,调整雪峰湖等多个国家湿地公园的规划编制,完成问题整改销号309个,销号率达97.2%。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杨树清理,2019年省林业局要求我市清退6.92万亩,截止11月底,提前完成6.9219万亩欧美黑杨的清退任务。全市湿地保护率达81.99%,同比增长0.03%,稳定率为100%。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四是严抓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一方面严抓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截止12月全市共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120宗,面积4441.5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6004.1万元。严格执行森林采伐管理,至12月已采伐林木30.6万立方米(其中大部分指标用于沅江、资阳的杨树清理)低于省定指标。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一张图”的调查工作,督查图斑968个,发现违法图斑265个,已依法查处图斑49个。严格清理排查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单位478家、经营单位139家,整顿非法繁育、经营利用场所16处。多次开展猎捕候鸟等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5起,治安案件20起,立刑事案件63起,切实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另一方面是严抓天然林、公益林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全面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的巡护,补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位;推荐安化、沅江、桃江申报古树名木保护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明确市、县两级古树名木的管理职责,全年未发生一起损坏古树名木案件,天然林、公益林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目前,全市森林蓄积量为3425.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3.9%(因洞庭湖区杨树清退导致全市森林覆盖率下降0.21%,已于2019年12月专题向省局作了报告)。
(3)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林业发展水平迅速提升
一是抓好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市委书记专门听取林业工作汇报,多次亲自组织开展林业产业发展、环保督察整改、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督察和调研;市长与各区县(市)长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状,严格督察,严格奖惩,强力推进;分管市长加大对林业工作的调度力度,全年多次专题研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工作。
二是抓好投入保障。全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林业专项资金21315.04万元,同比增长2.59%。安化县、桃江县等地整合资金1000余万元,对关停矿区进行复绿。由市林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应急局等多个部门协同联动,整合资金2000多万元,持续加强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力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的深化设计方案,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预计2020年10月竣工验收。
三是抓好产业支撑。整合产业引导资金300余万元,研究制定《益阳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益阳市竹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益阳市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益阳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等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支持竹产业发展的八项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林业工作方案》等产业政策,全力保障油茶、竹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四大产业快速发展。
四是抓好科技创新。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研基地建设,相继建成桃江县黄金塘毛竹丰产示范区、安化县日本藤梨丰产示范区和光皮桦生态适应性引种研究试验区等一大批科研示范基地,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保障。大力开展林业标准的宣传,充分利用科普日、科技周、科技下乡等契机,发放相关资料近万份,有效增强了广大林农学标准、用标准的意识,培养了大批“土专家”。在全市林业系统内,扎实开展林业标准宣传培训,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科技创新,促进新成果、新技术的应用。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金镶玉叶桔繁殖及应用技术推广”在沅江市实施,先后在湖南省林业科技推广会及江苏等林业科技新品展示会上推介,取得了很好的引种效果和经济效益。
五是抓好信息建设。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化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网络管理,定期对区、县(市)林业网络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依托专业的网络维护服务机构,与公安、安全、通信、保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安全检测,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在建设管理中加强安全技术手段的应用,对网络的运行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网络联通正常。目前,林业信息政务网外迁已全面展开,全市林业信息化应用率达95%。
六是抓好作风保障。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局交办的欧美黑杨清退、自然保护地整改销号、四大产业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安化县、南县持续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编制规划和重点指标的建设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今年由上级转办和直接到市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信访件共10起,对每一起问题,都交由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信访者出具了答复意见,尽最大努力解决信访者的合法诉求,获得了信访者的认可。
(4)财务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019年3月,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向市财政提交益阳市林业局内控报告及林业系统内控报告;根据益审报〔2018〕31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在2019年的财务工作中逐条进行了整改。9-11月市委第六巡查组对我局各项工作开展巡视,我局积极配合,把各项财务资料整理归档后提交巡视组,并对巡视提出的问题及时提供说明。在外部审计和巡视的同时,我们把内审工作作为单位经济监督的第一个窗口,通过审计监督来规范单位的财务运。每年年初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状况开展内审,财务负责人定期对单位财务收支向局领导进行汇报,二级机构要每季度向机关财务报送财务报表,同时完善了会审联签和集中决策制度,任何重大支出和项目的申报都必须上党组会议集中决策,保证了支出和项目的层层把关,强化了财务监督,有效堵塞支出漏洞。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修订了《益阳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019年全系统三公经费支出为33.5万元,和2018年相比下降18%。积极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单位绩效情况、三公经费情况,预决算情况,并做好了2018年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决算核查工作及2020年预算、二级单位的预算批复工作。
3、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及项目绩效分析
(1)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市林业局实际完成总收入3356.94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预算收入3286.6万元,事业收入26.12万元,其他收入44.2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确保了市林业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各项林业事业及项目的有力推进,有效保障了全市林业工作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2)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有效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和稽查,保证项目资金运行安全。
2019年上半年,我们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自查和绩效评价工作。1月份,根据中央和省局的要求,对我市2010-2012年危旧房改造1284户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自查,当时自查之日止已完成1269户,计划完成率98.83%,因特殊情况未完成的已督促其整改。3月对2018年林业贴息贷款效益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2018年全市申报林业贴息贷款71831.86万元,申报林业贴息资金1168.42万元,由于精准扶贫整合,实际到位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19.95万元,其中贴息到项目单位的资金335.32万元,精准扶贫资金84.63万元。4月,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和湿地相关专项、绿色通道和“裸露山地”造林专项、油茶产业专项、楠竹产业专项、现代特色产业园、林下经济、林区道路建设等十一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开展了市县级自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省局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市赫山区、资阳区、安化县和桃江县省级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进行抽查;5月上旬对中央的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四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全面的自查,中央财政安排我市2017-2018年造林补助资金2787.06万元、森林抚育资金1687.8万元、林木良种补助资金199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827.54万元,共计5501.4万元。到自查之日止实际到位资金3502.97万元,精准扶贫整合1998.43万元,其中造林补助资金精准扶贫整合1080.4万元;森林抚育资金精准扶贫整合677.1万元;林木良种补助资金精准扶贫整合99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资,精准扶贫整合141.9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益阳林业承担着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湿地资源、保护和拯救野生动植物、预防和治理土地石漠化、指导和监督国土绿化、提供物质产品和生态产品的供给任务,在全市经济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绿色益阳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9年,益阳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努力,锐意创新,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益阳现代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绩效评价是为了促进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绩效管理观念,提高单位整体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过程
本次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设立总目标与主要预期指标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市林业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科室、局、站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规划财务科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部门,负责协商、解决评价过程中的问题,市林业局是实施的主体单位,负责评价指标的制定,其他科室相互协作共同完成。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是2019年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因为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事项范围广,数据比较笼统,在计算投入产出上有局限,因此在评价指标的设定上难以精准把握。
三、主要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0万亩,占任务100%;森林覆盖率为53.9%(因洞庭湖区杨树清退导致全市森林覆盖率下降),森林蓄积量343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湿地保有量265.65万亩,湿地保护率达81.96%;预计全年实现林业总产值395亿元,同比增长11.6%。益阳城市面貌大为改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市民将会长期受益。
(二)效率性分析
市林业局整体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一支笔审批,预算外支出实行集中研究会审,责任明确,项目资金建立了专账,纳入重点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支出内容合法合规,财务凭证保管完善;资金执行进度完成100%。
(三)效益性分析
1、经济效益:2019年全市林业产业产值395亿元,充分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种的树就是摇钱树,生态优势最终转变成经济优势,生态文明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高。益阳成为一座森林之城,生态之城。
3、社会效益: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优先、创新引领”的全省林业工作总体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三大领域,扎实推进“森林调优、湿地提质、城乡添绿、产业增效、管服做精”五大工作主题,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任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廊道建设稳步推进,广大市民植树造林,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益阳在创建全国森林城市成功的同时,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四、存在的问题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严重不足,财政资金难以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尤其是人头经费每年在增长,特别是二级机构基本收入不足,运行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五、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加大对林业部门的投入
由于林业发展资金投入大,回收期长,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高于经济效益,财政扶持发展资金不足,建议从制度和资金保障上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林业事业和林业项目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开展本部门 “三公经费”的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财政制定的各项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审计法》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三,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清理单位资产和往来,做好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平行记账工作准备,持续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基础账务工作。四是加快结余结转资金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做好三峡项目、湿地和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将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的前提下,做好剩余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益阳市林业局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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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设定(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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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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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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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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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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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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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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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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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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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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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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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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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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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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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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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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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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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履行 |
实际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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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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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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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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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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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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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