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24 09:34 作者: 来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及规章,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治”的戒毒工作方针,代表市人民政府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负责收治、管理、教育矫治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健康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  机构设置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市司法局主管的、公务员编制的行政单位。本所全额预算事业编制92名。现有在职在岗人员84名,退休干部40名。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26.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6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上调了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水平,所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有所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本所预算支出合计172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65万元,比上年增加84.16万元,同比增长7.5%,增长的主要原因:上调了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水平;2017年项目预算支出519.18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8.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07.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19.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517.03万元,主要用于强戒人员生活、教育等,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活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9.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9.53万元,上升20.02 %。原因主要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上调了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水平,所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有所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预算总额68.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0%,主要用于采购警用设备和用品。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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