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含音频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4 15:55 作者: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七大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益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建设部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0233,《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但对于餐厨垃圾的全过程管理仍缺乏实际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促进资源化循环利用,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益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起草过程

20235,我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牵头起草《办法》,多次实地调查了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现状,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依据相关上位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参考借鉴了长沙、株洲、广东江门等地好的经验拟定了《办法》初稿20238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39,召开听证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讨论稿202310召开专家论证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专家论证会要求,新增征求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的相关意见建议,最终于202311月形成《办法(送审稿)》。

、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以规范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为重点,共19条。

(一)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办法》第三条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益阳市中心城区和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的其它区域”。

(二)关于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规定。《办法》第七条明确了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应当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同时,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关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遵守的禁止性规定。《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在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从事下列事项: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将餐厨垃圾交由个人或者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置未取得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餐厨垃圾;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和河道等天然水体;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畜禽;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对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的监管。

(四)关于监管部门职责的规定。由于餐厨垃圾从产生、收运到处置,监管环节多,涉及范围广,为了防止监管缺位,在明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我市各相关部门在餐厨垃圾监管各环节的职责,《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餐厨垃圾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关于投诉和举报的规定。投诉和举报制度是加强市容环卫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保证公众对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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