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含音频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金塘冲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兼顾航运、生态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成后,洞庭湖水系资水尾闾10个堤垸防洪标准将从现有的10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益阳中心城区和桃江县城可分别从现在的50年、3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水库正常蓄水位78.0米,总库容2.14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1.6亿立方米。电站装机20万千瓦,设计年均发电量6.47亿度。工程建设征地24841.62亩,影响人口2802户11702多人,房屋103.36平方米,涉及企业60家等。
为规范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移民工作机制,落实安化、桃江两县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规范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确保移民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推进金塘冲水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2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等政策法规;省政府批准的《湖南省资水金塘冲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省水利厅批复的《湖南省资水金塘冲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等移民规划设计文件;借鉴省内椒花、涔天河、犬木塘、大兴寨水库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
二、三个办法主要内容
(一)《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实施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九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实施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明确了适应范围;明确了移民安置目标;明确了移民安置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实施管理机构及职责,明确了益阳市人民政府领导、益阳市金塘冲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具体职责;强调了安化县、桃江县人民政府是金塘冲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了项目法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等其他参建单位的职责。
第三章实物补偿,主要对移民户、村组集体财产、企业的实物分类、实物认定做出了规定;对于实物补偿补助办法,规定由安化县、桃江县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第四章移民安置,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本办法规定了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有长效实物补偿安置方式,一次性补偿安置方式,其他安置方式。移民搬迁安置方式:规定了本项目移民搬迁安置分为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其他安置方式。
其中集中安置点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报批;明确了移民宅基地配置办法由安化县和桃江县制定;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工程,道路、供水、供电、通讯、雨污管网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集中安置点移民房屋建设,根据移民意愿可采取移民自建形式或委托政府统建。
规定了分散安置的移民按统一标准领取新址征地补偿费后,依据《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宅基地,用地需按程序经合法审批。后靠自主建房新址应位于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和水库防洪高水位80.8米以上,并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建房。
规定了其他安置方式,由安化县和桃江县在充分听取移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可选择货币安置等其他安置方式。
规定了临时过渡安置由安化县和桃江县制定移民临时过渡安置实施方案。
第五章年度计划管理,明确了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和深度、编报程序;规定经批准下达的年度计划应建立项目台账,落实项目实施责任,纳入县、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畴;规定了年度计划的变更程序。
第六章移民安置工程项目管理,明确了移民安置工程项目的实施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跟踪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规定了移民安置项目设计变更等级划分和编报程序,其中重大设计变更应当由项目法人编制设计变更专题报告,经县人民政府、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市移民中心签署意见后,按程序规定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一般设计变更,经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项目法人签署意见,县人民政府审批;明确了实施阶段工程项目超规划投资的处理方式。
第七章验收管理,明确了验收内容和程序;强调了工程阶段性移民安置验收的重要性。
第八章监督检查,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金塘冲水库移民安置实施的监督检查;明确了应张榜公示的事项;明确了移民安置实施中群众所反映问题的解释或解决主体;明确了移民安置实施中出现问题的责任追究;规定了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纳入对两县年度绩效考评范畴进行考核考评。
(二)《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编制的依据;明确了移民资金的分类;明确了移民资金的使用原则;明确了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金塘冲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移民资金由市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按规定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按计划使用、按进度拨款;明确了各级移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财会队伍建设,设置财会机构,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精通业务的财会人员,保持财会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移民资金管理,确保移民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明确了金塘冲水库移民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度。
第二章移民资金计划管理,明确了移民资金由项目法人按国家、省核定的移民投资概算进行筹措;明确了项目资金年度计划管理的重要性,规定了项目资金年度计划编报程序、计划变更程序。
第三章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明确了移民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明确了移民个人补偿补助费包括的内容;明确了集体财产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程序;明确了企业迁建补偿费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根据审批的补偿投资与企业法人签订包干协议,按协议拨付资金;明确了专业项目处理采取定额补偿方式,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根据审批的补偿投资与项目权属单位或相关部门签订包干协议,按协议和进度拨付资金;明确了集中安置区新址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由安化县和桃江县包干使用;规定了项目资金的支付审批流程;明确了地方政府实施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定额管理、节约留用、超支不补、专账核算;明确了有关税费按照审定的税种和税额缴纳;规定了移民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应用于移民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移民资金财务管理,明确了移民资金实行预决算和合同管理;明确了移民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规定了进度款的审批和支付程序;规定了移民工程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建设规模和标准或变更设计的,应严格履行报审、报批程序;明确了工程完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由相关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规定了移民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程序办理;明确了资金的财经纪律、会计核算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明确了各单位对移民资金监督检查的要求,并列举了六种违法违纪行为。各级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机构和移民资金使用单位及个人有义务接受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者逃避监督检查;明确了有关单位或个人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或涉嫌犯罪的处理、处罚原则。
(三)《金塘冲水库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
本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移民档案的释义;强调了移民档案应实行四同步,移民档案管理作为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验收;明确了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明确了市指挥部、县指挥部、项目法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以及参建的行业管理部门档案管理职责;规定了移民档案管理需专人负责,专库存放;规定了移民档案形成单位或部门应制定移民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移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形成与收集,规定了移民档案的编码;明确了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的要求。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明确了市县相关部门要依托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按规定及时披露移民档案中应予公开的有关信息;明确了档案查询、保密要求;明确了档案保管的要求,并增加附件。
第五章档案验收与移交,明确了工程阶段性验收、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有关移民档案应达到的要求;明确了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通过后应将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明确了对移民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部门或人员,视情况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明确了档案管理的处罚并列举了六种违法违纪行为和处理处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