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发展。2020年10月5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发后,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6月21日出台了《关于推动湖南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1〕23号),提出要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金融支撑。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我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实施方案》共由六部分十二条措施构成,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做大、妥善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明确指导思想。文件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有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二、总体目标要求。文件明确“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上市公司“质”“量”双升、上市融资体系完善、资本市场风险可控的良好局面。文件提出,到“十四五”末,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数量动态保持在30家以上,A股上市公司达到16家,上市公司数量现实“破零倍增”,上市公司质量迈向新台阶,上市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三、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第一至三条分别提出创新后备资源筛选思路、分类培育不同成长阶段企业、拓宽后备企业上市渠道。文件提出,从企业科技创新水平、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多维度出发,遴选治理结构完善、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重点企业进行培育,分类分层建立拟上市企业库,做好上市后备资源梯队建设,分类指导,加快上市进程。文件要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境外市场和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
四、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做大。第四至七条分别提出巩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拓宽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渠道、促进发挥产业引领作用。文件提出,引导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制度规则,提高上市公司专业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方式,围绕主业和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资源整合;鼓励上市公司多元化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发挥上市公司在产业升级、创新发展、财税贡献、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文件明确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市融资担保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要依法依规为符合要求的并购项目提供政策指导、融资协调和便利服务,对于注册地在我市、经营地不在我市的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在土地、资金、技术研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吸引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将资金回流和项目回归益阳。
五、妥善处置上市公司风险。第八至九条分别提出积极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和强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文件提出,压实上市公司风险压降的属地责任,建立市县两级政府领导风险化解定点联系机制,研究制定“一企一策”帮扶计划和风险分类化解方案;妥善处置股票质押风险,督促退市上市公司提前制定退市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平稳退市。
六、强化工作保障。第十至十二条分别提出加强组织保障、加大奖补支持、凝聚多方合力。文件要求,区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动态跟踪,建立政府领导联系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合规协调解决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湖南股权交易中心等沟通交流,畅通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用好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动员以及政策解读力度。文件提出“加大奖补支持”,对在沪深北交易所A股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进度分阶段予以奖励。完成上市辅导并经湖南证监局验收通过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提出IPO申请过会并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在益阳的上市公司在本市再融资扩大产能,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亿元、3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上市企业通过募投控股,在益阳投资的,一企一策给予支持。非工业企业同样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益政发〔2021〕8号)文件中关于企业上市和上市再融资的标准进行奖励,相同政策不重复享受。
-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