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4-00007
件
益政发〔2024〕11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方针,严格环境准入,加快绿色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号)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南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二、分区管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全市共划定52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6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2.13%;重点管控单元19个(其中包括9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占比14.37%;一般管控单元17个,面积占比43.50%。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制定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管控基本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我市9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人民政府发布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43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实施差异化管理,在保障全市“一山一湖一水”生态安全格局的前提下,促进“益沅桃、洞庭湖、雪峰山”区域发挥优势、协调发展。益沅桃城镇群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大气联防联控,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洞庭湖区域加快转型升级和低碳循环化改造,以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恢复与管理,持续推进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有效控制农业面源及河湖连通污染等问题;雪峰山片区严禁高耗能、高排放等产业转入,加强水土保持林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加强矿区、石漠化地区的生态治理与修复,强化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以“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环保督察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二)做好“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县市区要落实分区管控单元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确保“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衔接。
(三)加强与全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的有效对接。将我市编制成果纳入全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开展信息化应用。加强与国土空间基本信息平台、有关部门业务平台对接,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共用。
(四)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的更新调整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备案发布。因国家与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调整,“三线一单”成果需要进行更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和市县联动的作用。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和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全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工作。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益政发〔2020〕14号)同时废止。
附件:1.益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2.益阳市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3.益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益阳市43个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益阳市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县(市)区 |
优先管控单元 |
重点管控单元 |
一般管控单元 |
单元 数量 合计(个) |
总面积 (km2) |
||||||
数量 (个) |
面积 (km2) |
面积占比(%) |
数量 (个) |
面积 (km2) |
面积占比(%) |
数量 (个) |
面积 (km2) |
面积占比(%) |
|||
安化县 |
5 |
2007.39 |
40.62 |
3 |
302.91 |
6.13 |
5 |
2631.71 |
53.25 |
13 |
4942.01 |
资阳区 |
2 |
282.45 |
49.92 |
2 |
53.69 |
9.49 |
2 |
229.71 |
40.59 |
6 |
565.85 |
赫山区 |
1 |
37.74 |
2.94 |
4 |
477.45 |
37.14 |
3 |
770.23 |
59.92 |
8 |
1285.42 |
南 县 |
2 |
900.20 |
67.97 |
3 |
70.34 |
5.31 |
2 |
353.81 |
26.72 |
7 |
1324.35 |
桃江县 |
2 |
559.62 |
27.05 |
4 |
820.85 |
39.68 |
2 |
688.17 |
33.27 |
8 |
2068.64 |
沅江市 |
4 |
1402.59 |
65.72 |
3 |
44.86 |
2.10 |
3 |
686.64 |
32.17 |
10 |
2134.09 |
合 计 |
16 |
5189.99 |
42.13 |
19 |
1770.10 |
14.37 |
17 |
5360.27 |
43.50 |
52 |
12320.36 |
备注:益阳市环境管控单元于2023年12月更新。与益政发〔2020〕14号相比较,安化县烟溪镇由重点管控单元调整为优先管控单元,安化县渠江镇由一般管控单元调整为优先管控单元;资阳区的新桥河镇全域为优先管控单元;赫山区的笔架山乡/沧水铺镇/朝阳街道/赫山街道/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兰溪镇/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谢林港镇/新市渡镇重点管控单元中,将属于沧水铺镇、笔架山乡的面积分别调至沧水铺镇一般管控单元和笔架山乡一般管控单元。
附件3
益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
益阳市43个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目 录
使用说明 14
一、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17
二、益阳市环境管控单元 (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8
(一)资阳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9
1 茈湖口镇/张家塞乡 30
2 沙头镇/长春镇 32
3 新桥河镇 35
4 迎风桥镇 37
5 大码头街道/汽车路街道/长春镇 39
(二)赫山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41
1 八字哨镇 42
2 泥江口镇 44
3 朝阳街道/赫山街道/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兰溪镇/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谢林港镇/新市渡镇 46
4 笔架山乡/欧江岔镇/泉交河镇 51
5 沧水铺镇/衡龙桥镇/龙光桥街道/新市渡镇/鱼形山街道/岳家桥镇 54
6 兰溪镇 57
(三)南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59
1 乌嘴乡/河坝镇 60
2 浪拔湖镇/南洲镇 62
3 青树嘴镇 64
4 华阁镇/明山头镇/北洲子镇/金盆镇 66
5 厂窖镇/浪拔湖镇/麻河口镇/茅草街镇/南洲镇/三仙湖镇/武圣宫镇/中鱼口镇 68
6 河坝镇 72
(四)桃江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4
1 三堂街镇/修山镇/鲊埠回族乡/沾溪镇 75
2 松木塘镇 78
3 大栗港镇/马迹塘镇 80
4 浮邱山乡/桃花江镇/鸬鹚渡镇 82
5 武潭镇 85
6 高桥镇/灰山港镇/牛田镇/石牛江镇 87
(五)安化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0
1 东坪镇/柘溪镇 91
2 高明乡 93
3 古楼乡/南金乡/平口镇 95
4 奎溪镇/马路镇 98
5 烟溪镇/渠江镇 100
6 东坪镇/田庄乡 102
7 清塘铺镇 104
8 大福镇/仙溪镇/长塘镇 106
9 冷市镇/龙塘镇/羊角塘镇 108
10 乐安镇/梅城镇 110
11 滔溪镇/小淹镇 112
12 江南镇/田庄乡 114
(六)沅江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16
1 千山红镇/草尾镇 117
2 茶盘洲镇/泗湖山镇 119
3 黄茅洲镇/四季红镇/阳罗洲镇 121
4 共华镇 123
5 南大膳镇 125
6 胭脂湖街道 127
7 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 129
8 南嘴镇/琼湖街道/新湾镇 132
使 用 说 明
一、清单体系
全省建立“1+4+14+875”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以下简称“准入清单”。
“1”是指针对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制定的省级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体现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
“4”是指针对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及对“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区域四大板块的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区域的特色性、规范性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个方面,针对全省产业园区提出了一般性管控要求,并分别对四大板块内的产业园区提出了相应的管控要求。
“14”为市级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市州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由市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发布和实施。
“875”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单元(139)和其它单元(736),体现各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使用说明
1.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所涉及的区域、流域的各环境、资源要素属性,自上而下依次查阅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益阳市总体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分层级明确各管控单元应执行的管控要求。各环境、资源要素管控分区、环境管控单元均应优先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益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市级管控基本要求的相关条文。
2.益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过程中涉及与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效力高的、最新的、最严格的管控要求执行。益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依据发生变化调整时,应按调整后的最新要求执行,同时对其中相关管控要求进行动态更新。优先执行编制依据的法律效力更高的;优先执行同一机关单位最新制定的;优先执行对环境保护更为有利的。管控要求和其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及有效时间相同,编制依据发生变化调整后,按最新要求执行;管控对象发生变化后,按最新的管控对象进行管控;具体环境问题解决或特定产业、企业退出以后,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相应管控要求原则上不再执行。
3.实行动态更新。市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更新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发布备案并上传应用平台。因国家与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调整,将作相应动态更新并按调整后规划执行。
4.省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将上传至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并为市级成果预留接口,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准入清单将通过应用平台落地,实现编制成果信息化应用和市县两级共享。
一、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序号 |
属性/ 区域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1 |
通用 |
空间布局约束 |
(1.1)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1.2)严格环境准入,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标准和排放标准,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禁止新建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1.3)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严禁煤炭、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1.4)各区县(市)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继续推进中心城区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的淘汰改造。 (1.5)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推进重点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1.6)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公益类项目除外)。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的项目,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 (1.7)加强船舶污染治理,禁止向水体排放、弃置污染物和废弃物。船舶废弃物应收尽收、依规转运、依法处置,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限航、禁航等措施。 (1.8)推动工业“散乱污”污染源整治长效化,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防止死灰复燃。严格控制高排放项目建设,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的项目。 (1.9)划定河道采砂禁采区、可采区及规定河道采砂禁采期。禁止引入采砂工艺落后或淘汰的采砂船。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砂石场。 (1.10)洞庭湖流域的区县(市)禁止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严控涉水重污染行业发展,实行总磷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转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1.11)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在资江、洞庭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1.12)除受上述空间布局约束外,应遵循益阳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正在实施的规划要求。安化县应符合《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湘发改规划〔2018〕972号)。 |
1 |
通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气: (2.1.1)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通过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实施工业窑炉深度治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持续开展VOC₅重点行业全流程整治,清理整顿简易低效、不合规定治理设施,强化无组织和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 (2.1.2)强化NOx深度治理。重点推进烧结砖瓦行业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推进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氮氧化物减排。 (2.1.3)持续推进火电、造纸、水泥、化工、有色、煤炭、钢铁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工作,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促进产品生态设计,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1.4)从事石材加工等活动,应当设置封闭车间,码头、填埋场和消纳场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2.1.5)推进港口储存装卸、船舶运输油气回收治理,原油、汽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应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内河与江海直达船舶严格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每千克的普通柴油,禁止使用渣油、重油等与含硫量不符的任何燃料。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2.1.6)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全面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监管。中心城区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督促加油站定期自行开展油气污染检测,并加大抽测力度。 (2.1.7)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控制区、港口码头内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2.1.8)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重点企业减煤降耗。积极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因地制宜大幅压减散煤消费,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减少取暖用煤需求,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鼓励公共机构、居民使用非燃煤高效供暖产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和散煤。 2.2废水: (2.2.1)确定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按照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分类制定限制区排污口管控要求,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制定实施整治方案。 (2.2.2)继续开展涉水污染排放企业排查、清理和整治工作,严防已取缔“十小”企业反弹,加快推动水污染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2.3固废: (2.3.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形成以焚烧为主,其他处理方式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2.3.2)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综合利用。严格废铅蓄电池、冶炼灰渣、钢厂烟灰等含重金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2.3.3)严格实施《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明显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积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 |
1 |
通用 |
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快建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推动化学物质风险管控。 (3.2)加快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提标改造,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实验室废化学试剂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管控。 (3.3)加强港区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 (3.4)以资江流域水环境突发事件高发地区为重点,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水质预警预报体系,建立风险源名录,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和应急处置,探索开展水源地新污染物调查研究和生物毒性监测。 (3.5)建立重点环境监管尾矿库名单和台账,完善全市所有尾矿库“一库一册”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严格落实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以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尾矿库为重点,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预警监测体系。 (3.6)加强放射性废物治理,推动关停铀矿、稀土矿伴生放射性废物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解决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环境安全隐患。 (3.7)强化枯水期环境监测预警,加强枯水期水量调度,及时排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问题,严格涉水工程或活动管理,加大对水电站下泄流量、工程建设和采砂、畜禽水产养殖、工业企业、水上交通等监管和执法力度。 |
1 |
通用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水资源: (4.1.1)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镇已建或规划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不予批准。 (4.1.2)建立并严格执行节水产品认证制度,逐步淘汰落后、高耗水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强对化工、火电、纺织、建材、食品等高耗水企业的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技术,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建设,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对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的节水管理。 (4.1.3)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4.1.4)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23.45亿立方米。其中,安化县2.485亿立方米,桃江县3.435亿立方米,赫山区7.374亿立方米,益阳高新区0.489亿立方米,资阳区1.788亿立方米,沅江市3.956亿立方米,南县2.894亿立方米,大通湖区1.030亿立方米。 (4.1.5)2025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率为22.84%。其中,安化县25.81%,桃江县28.58%,赫山区28.58%,益阳高新区26.52%,资阳区26.09%,沅江市25.33%,南县25.39%,大通湖区26.58%。202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率为16.70。其中,安化县5.00%,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和益阳高新区均为0.00%,赫山区8.87%,资阳区6.00%,大通湖区7.00%。2025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68。其中,安化县0.567,桃江县0.568,赫山区0.570,益阳高新区0.570,资阳区0.569,沅江市0.568,南县0.567,大通湖区0.568。 (4.2)土地资源: (4.2.1)严格落实耕地管控规则,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坚持“以补定占”原则,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通过旧城更新大力盘活低效用地,挖掘土地潜能,提高土地效益。促进新型产业用地复合利用,提高产业园区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推动农村低效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加大农村闲置资源处置力度,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4.2.2)到2035年,全市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323.22平方千米,耕地保护目标为406.4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65.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762.02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的14.59%。 (4.3)能源: (4.3.1)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加强水电提质扩能,稳妥发展风电,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继续建设“气化湖南”益阳工程,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LNG气化站等天然气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利用,有序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项目。 (4.3.2)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益阳市8个县(市、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基本目标均比2020年下降15%,激励目标是下降15.5%。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由各地结合经济发展速度自行确定。 |
2 |
城镇空间 |
1.全面推进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城市建成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禁止建成区内从事露天烧烤,实现“集中布局、进店经营”。 2.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 3.禁止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和其他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 4.巩固提升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全面排查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科学确定治理目标和实施方案,跟踪评估治理效果。 5.各县(市、区)对城市建成区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6.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城市建成区划定为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即低排区)(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7.益阳市城市规划区一级保护山体范围内不得进行影响山体地质地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开发与利用,一级保护水体范围内不得进行影响水体生态功能、水质等的开发与利用。二级保护山体水体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破坏山体水体生态整体功能的开发与利用。山体水体保护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符合山体水体保护规划要求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组织逐步迁出或者拆除,依法给予补偿。 8.对建筑垃圾处置活动进行全面规范;建筑垃圾处理场应比照施工工地,落实“六个100%”措施。 9.加快推动传统汽车清洁化。市中心城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市政、轻型环卫等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须达到80%以上。 10.建立市中心城区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渣土、混凝土、砂浆、沥青等物料作业车辆排放检验准入退出机制,严禁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物料作业车辆以及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车辆参工参运;经现场抽测或路检路查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辆,在维修整改达标前,均应退出工程业务,不得继续参工参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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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村地区 |
1.加强耕地保护,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防护林建设,推进连片标准良田建设,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2.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推广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化学农药减量控害,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大力推进农业高效节水。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治理农田退水。 3.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加强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以奖代补”机制,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行源头防控、以用促禁。
5.发展生物天然气,推进生物质能转型升级,构建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转化、就近消费利用的分布式清洁燃气生产消费体系,加快替代农村散煤与生物质开放燃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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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态保护红线 |
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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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一般)生态空间 |
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关于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重要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等领域的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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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关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的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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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湿地公园 |
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关于湿地公园所在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的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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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1.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保护区整治与生态修复、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重要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逐步推进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涉水工业企业。 2.进一步健全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饮用水水质监测频次,加强日常水质检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直报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加大分散水厂支持力度,确保净水设施和消毒设施的正常运转,提高农村居民饮用水质量。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 3.单一水源供水城市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具备双水源的地区,应加强主干管网互联互通,实现互为应急备用。开展不达标水源地治理,采用替换水源等措施着力解决铁、锰超标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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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岸线 |
1.强化岸线利用与保护相协调,依据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确定的岸线分区进行分类管控。对于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按照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的要求,清除河道岸线范围内阻水建设物,清理阻碍行洪的滩地占用,清退影响行洪的水产养殖等项目,清除河道中种植的高杆作物;复核河段内多个桥梁的阻水作用,对阻水严重的桥梁、码头实施必要的改建,减小岸线利用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2.开展岸线整治工程;统筹做好河湖岸线的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形成“水美、岸美、产业美”的“最美岸线”。 3.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范围;禁止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从事与防洪排涝、水源工程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擅自建设与河道防护、湿地保护、水源工程安全无关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对城市蓝线保护与控制构成破坏的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活动。 4.通过退田还湖等,清理不合理占用河流岸线和湖滨湿地的地块,扩大湖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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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超标断面 |
1.资江流域:继续推进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以渠江、烟溪、小烟溪、瀼溪、龙须溪、潺溪、沾溪、兰溪河等支流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工程;其余支流开展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实现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浓度稳定达标。强化源头监管,减少锑污染物排放,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涉锑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2.大通湖流域: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加快实施畜禽养殖场升级改造。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监管,落实规模畜禽养殖退出机制。推动大通湖流域精养池塘、稻虾养殖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逐步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实施主要入湖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施引水济湖,建设河湖连通工程;完善入湖口监测体系。加大大通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构建环湖缓冲体系,实现生态绿环内污染物近零直排,拦截、净化生态绿环外的污染物。 3.黄家湖、兰溪河、志溪河、桃花江等流域:加强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积极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全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4.洞庭湖流域:深入推进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狠抓湖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强化湖区生态保护修复。深化重点涉磷企业整治,开展工业园区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入河湖排污口综合防控。加强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加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禁磷限磷”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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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1.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建制镇、城乡接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新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应采取分流制系统。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 2.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改造,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出水排入封闭式水域的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强化除磷脱氮工艺。 3.全面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须明确污泥处置途径。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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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受体敏感区 |
1.禁止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和其他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 2.推进城市主干道柴油货车限行,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坚决淘汰连续3次排放检验不达标的老旧车辆。 3.市中心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其他区域采取引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等形式控制烟花爆竹燃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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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气弱扩散区、布局敏感区 |
1.督促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案”要求,配套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加快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提升重污染天气研判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污染源解析,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 2.严格实施无组织排放标准,全面落实火电、建材、有色、锅炉等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中增加的行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改、扩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主要用能工序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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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1.禁燃区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2.各区县(市)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继续推进中心城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的淘汰改造。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依法关停拆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工业窑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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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优先保护区 |
1.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落实耕地管控规则,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2.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3.严厉查处水稻功能区稻虾种养的“非粮化”。实行稻虾种养时,不得损毁现有的灌溉设施、道路、耕作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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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
1.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采取种植结构调整、休耕等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依法、有序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将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治理恢复的耕地,进行整改补划,并对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进行相应调整。 2.分区分类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持续推进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作,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 3.禁止向农用地排放、倾倒未无害化处理达标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尤其含重金属废水)或者医疗污水,严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突出抓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确保从源头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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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
1.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汇总管理。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2.严格落实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聚焦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以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杜绝进入用地程序。 4.全面开展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砷渣以及涉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处理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和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完成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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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 |
1.深化矿区源头和矿山尾砂污染治理,基本完成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任务。对涉锑生产企业产生的尾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进行规范化处置或综合利用。 2.对历史遗留矿区矿山制定整治方案,采取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进行分阶段治理,降低矿区废物污染灌溉用水或随洪水进入农田的风险。 3.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4.鼓励开展尾矿资源化利用,严禁未经审批回采尾矿。依法打击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及时封场闭库的尾矿库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的行为。 5.全面落实矿区道路硬化,推广露天采矿喷雾、水幕等抑尘技术,施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安装视频监控和实施扬尘在线监测。对不符合环评要求、排污许可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露天矿山实施停产整治。 6.全面退出煤、石煤、钒矿开采,禁止开采可耕地粘土矿。位于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采矿权(已设地热、矿泉水除外),全部关闭退出。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的要求,持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质量。 7.全面退出不符合环保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安全隐患突出的普通砂石土矿山;砖瓦用粘土矿全部退出。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禁止开采区的矿山,立即关闭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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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水产养殖区域 |
1.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大力推广大水面生态增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多品种立体混养等生态养殖模式。严格落实《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加大水产养殖领域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2.在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区要建设与养殖尾水排放总量相适应的尾水处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设施设备长效稳定运行;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等模式消纳畜禽粪污。 4.加强小龙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5.禁养区内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水产养殖者从事畜禽、水产养殖活动。畜禽养殖适养区,应当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推广生态养殖,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水产养殖适养区,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品种、规模,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减少养殖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6.按规定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水产养殖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养殖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禁止向环境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禁止通过私设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等方式排放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其他畜禽、水产养殖项目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应当与养殖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二、益阳市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资阳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茈湖口镇/张家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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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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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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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0230001 |
茈湖口镇/张家塞乡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资阳区 |
一般管控单元 |
172.29 |
茈湖口镇/张家塞乡 |
农产品主产区 |
茈湖口镇:商贸业、农产品加工业、生态旅游业、稻虾种养、光伏发电; 张家塞乡:水稻种植、水产养殖、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光伏发电。 |
茈湖口镇: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和新飞村新港直渠、均安垸村哑河水体出现黑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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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属性 |
茈湖口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其他区域(湖南益阳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张家塞乡: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黄家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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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资阳区茈湖口镇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阳区茈湖口镇三益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阳区张家塞乡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阳区张家塞乡金山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阳区张家塞乡堤南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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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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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千吨万人水厂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城镇建成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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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户用“四格池”化粪池等设施,强化农村户用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置。 (2.1.2)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治理黑臭水体。 (2.1.3)稻虾养殖集中区推广育养分离养殖模式,控制小龙虾放养密度,严格控制饲料、肥料等投入品数量。 (2.2)固体废弃物: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及转运站运行监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外运处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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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定期监测、评估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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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
(4.1)能源:全力推进和统筹开发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 (4.2)水资源: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力推行节水灌溉,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2 沙头镇/长春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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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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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0210001 |
沙头镇/长春 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资阳区 |
优先管控单元 |
141.28 |
沙头镇/长春镇 |
沙头镇:农产品主产区; 长春镇:城市化地区 |
沙头镇:观光农业、稻虾等特色养殖业; 长春镇: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康养产业、生态旅游。 |
沙头镇: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尾水污染。 长春镇: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存在黑臭水体(宫楼坪村黄家桥湖和白鹿铺村黄土坡渠)。 长春镇重要敏感目标: 城镇规划区毗邻黄家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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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属性 |
沙头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国家级)/(湖南黄家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长春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湿地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国家级)/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南黄家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上实环境(益阳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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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资阳区长春镇过鹿坪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阳区长春镇长新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阳区长春镇碑石仑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资阳区沙头镇沙头新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阳区沙头镇共同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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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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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沙头镇/长春镇 (1.1)千吨万人水厂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城镇建成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 长春镇: (1.2)引导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的农村进行生态种植与养殖,加强其周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减少进入湿地公园水体中的N、P等营养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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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沙头镇/长春镇 (2.1)废水: (2.1.1)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户用“四格池”化粪池等设施,强化农村户用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置。 (2.1.2)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设施设备长效稳定运行;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等模式消纳畜禽粪污。 (2.2)固体废弃物: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及转运站运行监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外运处置量。 沙头镇 (2.3)稻虾养殖集中区推广育养分离养殖模式,控制小龙虾放养密度,严格控制饲料、肥料等投入品数量。加快推进规模企业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和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 长春镇 (2.4)对引起黄家湖水体污染的人工养殖进行严格的限制,控制养殖规模、改变养殖方式,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养殖,减少人工饲料的喂养。 (2.5)加强对旅游船只的管理,防范发生油污泄漏事件,杜绝油料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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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沙头镇/长春镇 (3.1)定期监测、评估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长春镇: (3.2)采用对环境低毒、无污染、无二次中毒、对人畜及野生动物安全的新型病虫害药物,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药剂,可小面积喷药进行防治以迅速降低病虫害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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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全力推进和统筹开发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 (4.2)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城镇节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在保证粮食安全、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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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桥河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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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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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0210002 |
新桥河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资阳区 |
优先管控单元 |
141.16 |
新桥河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农业、旅游业、林业、矿业开发、养殖业 |
李昌港村四支渠水体 出现黑臭化;畜禽养殖户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 重要敏感目标:城镇规划区距离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5千米。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新河桥工业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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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资阳区新桥河镇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阳区新桥河镇水口山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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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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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千吨万人水厂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城镇建成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 (1.2)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禁钓区域,任何人不得在该区域垂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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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户用“四格池”化粪池等设施,强化农村户用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置。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2.1.2)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设施设备长效稳定运行;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等模式消纳畜禽粪污。 (2.1.3)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对黑臭水体进行治理。 (2.2)固体废弃物: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及转运站运行监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外运处置量。 (2.3)依法严查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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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定期监测、评估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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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全力推进和统筹开发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 (4.2)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城镇节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在保证粮食安全、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新增灌溉面积用水通过农业自身节约的水量解决。 (4.3)土地资源: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严控增量用地、优化利用存量,实行建设用地强度控制,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应用科学先进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4 迎风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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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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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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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0230002 |
迎风桥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资阳区 |
一般管控单元 |
57.42 |
迎风桥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现代农业、苗木林业、生态旅游、教育与研学产业、工业 |
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
主要属性 |
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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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资阳区迎风桥镇迎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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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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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千吨万人水厂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 (1.2)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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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户用“四格池”化粪池等设施,强化农村户用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置。 (2.1.2)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对黑臭水体开展治理。 (2.2)固体废弃物:开展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及转运站运行监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外运处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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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定期监测、评估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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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全力推进和统筹开发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 (4.2)水资源: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在保证粮食安全、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新增灌溉面积用水通过农业自身节约的水量解决。加快节水器具普及与推广,逐步淘汰高耗水器具。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5 大码头街道/汽车路街道/长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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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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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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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0220001 |
大码头街道/汽车路街道/长春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资阳区 |
重点管控单元 |
47.35 |
大码头街道/汽车路街道/长春镇 |
大码头街道/ 汽车路街道/长春镇:城市化地区 |
大码头街道:商贸物流、食品加工产业、文化旅游、服务业等; 汽车路街道:食品加工业、商贸物流、电子元器件、服务业、休闲旅游业等; 长春镇: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康养产业、生态旅游; |
汽车路街道、大码头街道、长春镇: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管网配套未完善。 |
主要属性 |
大码头街道: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赫山区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汇水)/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汽车路街道: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赫山区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长春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湿地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国家级)/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南黄家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上实环境(益阳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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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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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资阳南片区等老城区住房建设应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以社区为单元实施系统改造,增加配套设施,适当降低旧城中心区的居住用地比例,引导人口向中心区外疏散。 (1.2)开展涉水污染排放企业排查、清理和整治工作,严格禁止已经取缔“十小”企业反弹。 (1.3)该单元范围内涉及长春工业园核准范围(6.34km2)之外的已经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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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大码头街道/汽车路街道/长春镇 (2.1)废水: (2.1.1)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切实保障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 (2.1.2)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更新修复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 (2.2)废气:加强餐饮油烟末端治理;加强施工工地“六个100%”监管,细化扬尘管控措施。 (2.3)固体废弃物: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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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定期监测、评估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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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大码头街道/汽车路街道/长春镇 (4.1)能源:全力推进和统筹开发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禁燃区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4.2)水资源:全面提升工业节约用水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节水型工业。加快节水器具普及与推广,逐步淘汰高耗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 (4.3)土地资源: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推动土地集约利用、规模经营,严控增量用地、优化利用存量,实行建设用地强度控制,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应用科学先进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二)赫山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八字哨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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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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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0310001 |
八字哨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赫山区 |
优先管控单元 |
37.73 |
八字哨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大米加工、养殖业、农业 |
存在一定程度的农业面源污染; 重要敏感目标: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八字哨镇的西南部。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湿地公园/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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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赫山区八字哨镇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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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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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禁止填埋、围拦水体;禁止投肥、投饵、投药养殖;禁止其他破坏水体生态、景观,影响水质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农业废弃物;禁止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 (1.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受保护的山体水体、生态保护红线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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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鼓励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 (2.2)固体废弃物: (2.2.1)加快建立农业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及转运站运行监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外运处置量。 (2.2.2)实行节水、控肥、控药,加大配方肥、有机肥、缓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等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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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结构调整工作。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3.2)加强水源地日常管护、水质监测以及设施运行等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定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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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全力推进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 (4.2)水资源: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2 泥江口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 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0320001 |
泥江口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赫山区 |
重点管控单元 |
137.86 |
泥江口镇 |
城市化地区 |
茶叶加工、竹业加工业 |
存在大气粉尘污染。 |
主要属性 |
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重金属矿/(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南坝陈冲锰矿)/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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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赫山区泥江口镇七里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志溪河泥江口镇塘湾水库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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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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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 (1.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受保护的山体水体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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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禁止工矿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排放废水直接用于农业灌溉。灌溉水无法达标或存在较明显环境风险的区域,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1.2)加强对区域内关闭矿山进行管理,防止涌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环境中。 (2.2)废气:加强矿山扬尘治理。对不符合环评要求、排污许可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露天矿山实施停产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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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全面整治历史遗留矿山,加强对无责任主体的废矿坑洞涌水、采矿地下水及其污染源的监测、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3.2)加强七里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塘湾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监测、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继续开展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城镇超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 (3.3)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有序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3.4)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存在潜在污染扩散风险的,责令相关责任方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发现污染扩散的,封闭污染区域,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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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全力推进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 (4.2)水资源: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3 朝阳街道/赫山街道/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兰溪镇/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谢林港镇/新市渡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0320002 |
朝阳街道/赫山街道/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兰溪镇/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谢林港镇/新市渡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赫山区 |
重点管控单元 |
306.67 |
朝阳街道/赫山街道/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兰溪镇/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谢林港镇/新市渡镇 |
新市渡镇:农产品主产区; 朝阳街道/赫山街道/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兰溪镇/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谢林港镇:城市化地区 |
赫山街道、桃花仑街道:综合服务业等; 会龙山街道:生态旅游、综合服务业、物流业等; 金银山街道:机电、建材、综合服务业; 兰溪镇:农产品(大米)加工、养殖业; 朝阳街道:大健康产业区、中央商务区、政务文化中心、商贸物流区、创新创意产业区、创新创业转化基地; 龙光桥街道:生态旅游、工程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业等; 新市渡镇:养殖业、竹木加工、铸造业、茶叶加工; 谢林港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数字乡村展示平台等)、高铁新城(现代服务产业和高铁运输服务业)、创新产业转化基地、竹产业加工、文化休闲旅游。 |
朝阳街道/会龙山街道/赫山街道/桃花仑街道:存在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污染。 会龙山街道:资江流域会龙山街道监控点存在超标断面现象。 金银山街道: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 龙光桥街道:存在大气粉尘污染与黑臭水体。 兰溪镇:大米加工企业产生粉尘和噪音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存在沟渠黑臭化等。 谢林港镇: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新市渡镇: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配套设施不齐全; 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桃花仑街道/赫山街道/龙光桥街道重要敏感目标: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与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桃花仑街道、赫山街道、龙光桥街道北部边界紧邻。 |
主要属性 |
赫山街道: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污水处理厂)/(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团洲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朝阳街道: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工业园区、重金属矿/污水处理厂)/(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益阳市邓石桥枫树山金矿/益阳市团洲污水处理厂(汇水))/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龙岭工业集中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会龙山街道: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原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超标断面)/(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赫山区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志溪河超标断面)/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光大垃圾发电厂/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金银山街道: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赫山区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益阳市团洲污水处理厂(汇水))/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兰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工业园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岭产业开发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岭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龙岭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龙光桥街道: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大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益阳市大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岭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龙岭产业开发区/龙岭工业集中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龙岭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桃花仑街道: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赫山区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益阳市团洲污水处理厂(汇水))/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谢林港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森林公园/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重金属矿)/(益阳市大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益阳市邓石桥枫树山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益阳北峰山省级森林公园/光大垃圾发电厂/凯迪生物质发电厂/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新市渡镇: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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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赫山区兰溪镇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赫山区兰溪镇黄金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赫山区兰溪镇金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龙光桥街道综合集中供水工程)/污染地块(益阳市原华昌锑品厂历史遗留污染地块/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润康宝化工有限公司(原益阳农药厂)污染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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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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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 约束 |
金银山街道/赫山街道/会龙山街道/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朝阳街道/谢林港镇 (1.1)督促中心城区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推进规模化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 (1.2)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赫山街道/会龙山街道/金银山街道/兰溪镇/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 (1.3)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捕水域,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在禁捕期内进入禁捕水域从事捕捞作业。 龙光桥街道/新市渡镇/会龙山街道/谢林港镇 (1.4)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 朝阳街道: (1.5)禁止擅自在梓山湖水库擅自采砂,填埋、围拦水体;禁止倾倒垃圾、工业废渣、农业废弃物。梓山湖水库为禁止养殖区,禁止各类人工养殖行为,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恢复水域生态,保持物种生物多样性。 朝阳街道/谢林港镇 (1.6)该单元范围内涉及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准范围(24.83km2)之外的已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龙光桥街道 (1.7)该单元范围内涉及龙岭工业集中区核准范围(8.08km2)之外的已经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龙岭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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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2.1.2)加快推动水污染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2.1.3)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切实保障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 (2.1.4)禁止工矿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排放废水直接用于农业灌溉。灌溉水无法达标或存在较明显环境风险的区域,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新市渡镇 (2.1.5)深入推广农业新技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加强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提倡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2.2)废气: (2.2.1)加强餐饮油烟末端治理;建立施工场地管理清单及扬尘污染管理体系,强化区域渣土运输的管控,落实施工场地防尘措施。 会龙山街道: (2.2.2)严格落实《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要求,对长安益阳电厂等重点行业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2.3)固体废弃物:加大生活垃圾处置力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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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控 |
(3.1)全面整治历史遗留矿山,加强对无责任主体的废矿坑洞涌水、采矿地下水及其污染源的监测、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3.2)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存在潜在污染扩散风险的,责令相关责任方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发现污染扩散的,封闭污染区域,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3.3)加强水源地日常管护、在线监控、水质监测以及设施运行等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定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朝阳街道/谢林港镇 (3.4)分类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需停产、限产企业清单,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督促企业按照“一厂一案”要求,制定具体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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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
(4.1)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使用,改变居民燃料结构,提倡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推广使用节能灶和电灶具,实施燃煤(燃油)锅炉天然气或成型生物质颗粒改造。禁燃区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4.2)水资源: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4 笔架山乡/欧江岔镇/泉交河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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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0330001 |
笔架山乡/欧江岔镇/泉交河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赫山区 |
一般管控单元 |
304.06 |
笔架山乡/欧江岔镇/泉交河镇 |
笔架山乡/欧江岔镇:农产品主产区;泉交河镇:城市化地区 |
笔架山乡:粮食生产、稻虾共养、乡村旅游、花卉苗木产业; 欧江岔镇:农业、铸件制造业等; 泉交河镇:工程机械装备制造、农业、休闲旅游等。 |
笔架山乡/欧江岔镇/泉交河镇: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欧江岔镇:存在闸坝湖村民胜哑河黑臭水体; 笔架山乡/欧江岔镇/泉交河镇重要敏感目标: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泉交河镇的西北部。 |
主要属性 |
笔架山乡:红线(湿地公园)/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岭工业集中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欧江岔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湿地公园/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泉交河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工业园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岭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岭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龙岭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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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笔架山乡花门楼、笔架山、潭家桥等地下水型水源地/赫山区笔架山乡张家塘墟场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赫山区欧江岔镇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赫山区欧江岔镇牌口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赫山区泉交河镇八家湾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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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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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笔架山乡/欧江岔镇/泉交河镇 (1.1)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禁止填埋、围拦水体;禁止投肥、投饵、投药养殖;禁止其他破坏水体生态、景观,影响水质的行为。 (1.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受保护的山体水体、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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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2.1.2)通过源头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以降低黑臭水体氮磷负荷为重点,持续整治黑臭水体,并探索建立治理长效机制。 (2.1.3)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行畜禽粪肥低成本、机械化、就地就近还田。 (2.1.4)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稻虾养殖集中区推广育养分离养殖模式,控制小龙虾放养密度,严格控制饲料、肥料等投入品数量。 (2.2)固体废弃物: (2.2.1)实行节水、控肥、控药,加大配方肥、有机肥、缓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等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资源化利用。 (2.2.2)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禁止倾倒垃圾、农业废弃物;禁止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 (2.2.3)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及转运站运行监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外运处置量。 泉交河镇 (2.2.4)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废气: (2.4)深化工业企业废气综合治理,大力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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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水源地日常管护、水质监测以及设施运行等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定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2)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结构调整工作。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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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全力推进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 (4.2)水资源: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5 沧水铺镇/衡龙桥镇/龙光桥街道/新市渡镇/鱼形山街道/岳家桥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 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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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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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0330002 |
沧水铺镇/衡龙桥镇/龙光桥街道/新市渡镇/鱼形山街道/岳家桥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赫山区 |
一般管控单元 |
438.56 |
沧水铺镇/衡龙桥镇/龙光桥街道/新市渡镇/鱼形山街道/岳家桥镇 |
新市渡镇:农产品主产区;沧水铺镇/衡龙桥镇/龙光桥街道/鱼形山街道/岳家桥镇:城市化地区 |
沧水铺镇:包装、食品加工、服务业、休闲农业; 龙光桥街道:生态旅游、工程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业等; 衡龙桥镇:农业、农副食品加工业、花卉苗木产业、生态旅游业、建材; 新市渡镇:养殖业、竹木加工、铸造业、茶叶加工; 鱼形山街道: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体育健身、高端科技、教育医疗、养生养老、生态农业、绿色环保工业 岳家桥镇:农业、建材。 |
龙光桥街道:存在大气粉尘污染与黑臭水体。 衡龙桥镇/新市渡镇/岳家桥镇/鱼形山街道:存在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
主要属性 |
沧水铺镇: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龙岭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龙岭产业开发区/龙岭工业集中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益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龙岭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龙光桥街道: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大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岭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龙岭产业开发区/龙岭工业集中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龙岭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衡龙桥镇: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龙岭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汇水))/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龙岭产业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益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益阳市龙岭工业园(衡龙新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龙岭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新市渡镇: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鱼形山街道: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城市化地区 岳家桥镇: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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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赫山区岳家桥镇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饮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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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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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沧水铺镇/衡龙桥镇/龙光桥街道/新市渡镇/岳家桥镇 (1.1)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推行农业清洁安全生产。 (1.2)在生态比较脆弱、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区域和森林公园等地区实行封山育林、禁伐天然阔叶林。 沧水铺镇/龙光桥街道/新市渡镇/岳家桥镇 (1.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受保护的山体水体、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沧水铺镇/衡龙桥镇 (1.4)该单元范围内涉及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准范围(24.82km2)之外的已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鱼形山街道 (1.5)禁止在鱼形山水库擅自采砂;禁止倾倒垃圾、工业废渣、农业废弃物。鱼形山水库为禁止养殖区,区内禁止各类人工养殖行为,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恢复水域生态,保持物种生物多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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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2.1.2)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 (2.1.3)加快推动水污染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龙光桥街道 (2.1.4)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切实保障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 (2.2)废气:全面加强施工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堆场扬尘、矿山扬尘和裸土扬尘治理,减少扬尘面源排放总量;深化工业企业废气综合治理,大力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 (2.3)固体废弃物: (2.3.1)实行节水、控肥、控药,加大配方肥、有机肥、缓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等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资源化利用。 (2.3.2)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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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结构调整工作。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岳家桥镇 (3.2)建立地质灾害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防灾避难场地建设,加强应急物资的贮备。 鱼形山街道 (3.3)加强水源地日常管护、水质监测以及设施运行等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定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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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改造,鼓励使用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管网、储气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禁燃区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4.2)水资源: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依法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提高用水效率,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城镇节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6 兰溪镇
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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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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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0330003 |
兰溪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赫山区 |
一般管控单元 |
27.61 |
兰溪镇 |
城市化地区 |
农产品(大米)加工、水产家禽养殖等 |
大米加工企业存在粉尘和噪音污染;畜禽养殖污染; 重要敏感目标:兰溪镇西北部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相交。 |
主要属性 |
兰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 /工业园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岭产业开发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岭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龙岭产业开发区/城市化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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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赫山区兰溪镇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赫山区兰溪镇黄金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赫山区兰溪镇金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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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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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兰溪河流域内禁止各类人工养殖行为,坚持依托水域资源以水养鱼、以鱼洁水的原则,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保护水域生态,保持物种生物多样性。 (1.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受保护的山体水体、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3)加强船舶污染治理,禁止向水体排放、弃置污染物和废弃物。 (1.4)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捕水域,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在禁捕期内进入禁捕水域从事捕捞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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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2.1.2)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污口,加强配合饲料推广,加快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2.2)废气:工业生产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2.3)固体废弃物: (2.3.1)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2.3.2)实行节水、控肥、控药,加大配方肥、有机肥、缓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等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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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结构调整工作。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3.2)加强水源地日常管护、水质监测以及设施运行等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定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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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全力推进可利用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资源,提高新能源产出比例。 (4.2)水资源: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依法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提高用水效率,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城镇节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
(三)南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乌嘴乡/河坝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 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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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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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110001 |
乌嘴乡/河坝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南县 |
优先保护单元 |
225.20 |
乌嘴乡/河坝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乌嘴乡: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生态文化旅游; 河坝镇:现代农业、虾蟹养殖、乡村旅游、制药、光伏新能源等。 |
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重要敏感目标: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本单元内。 |
主要属性 |
乌嘴乡: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东洞庭湖中国圆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河坝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湿地公园、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大通湖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大通湖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大通湖工业集中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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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南县乌嘴乡东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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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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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在大通湖湖泊重点保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禁止开(围)垦、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养殖珍珠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1.2)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水产禁养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1.3)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养区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1.4)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以水质保育为核心,积极实施周边外源污染的治理,对水禽栖息地进行一定修复和重建,改善水禽栖息地质量;对大堤进行近自然改造,建设结构完善、功能完备的水岸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区退塘还湖,扩大湖泊湿地面积。进行河岸生态带建设,清除有害生物,恢复自然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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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推动大通湖流域精养池塘、稻虾养殖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逐步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2.1.2)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使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和化肥。 (2.1.3)引导养殖散户建设沉淀池、沼气池、沤肥池等粪污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禁止养殖粪污直排。 (2.2)固体废弃物: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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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完善大通湖蓝藻水华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共建模式。 (3.2)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地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水源地环境监控信息系统。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河坝镇: (3.3)湿地公园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治、应急反应体系,实现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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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4.2)水资源:发展节水农业,积极推广一水多用技术,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田沟渠管网配套建设,重点加快灌排工程更新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有序开展废弃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提升农村建设用地效益和集约化水平。 |
2 浪拔湖镇/南洲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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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2120002 |
浪拔湖镇/南洲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南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49.99 |
浪拔湖镇/南洲镇 |
浪拔湖镇:农产品主产区;南洲镇:城市化地区 |
浪拔湖镇:水稻种植、果品培育、苔菜栽培、科普教育; 南洲镇:稻虾套养及精深加工、生态农业、旅游业、食品加工业。 |
南洲镇:大神庙巷一侧渠道存在黑臭水体; 重要敏感目标:城市建成区距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1km。 |
主要属性 |
浪拔湖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湿地公园、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南县自来水公司振兴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 南洲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湿地公园、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南县自来水公司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南县经济开发区、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南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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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南县浪拔湖镇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浪拔湖镇牧鹿湖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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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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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对已经破坏或缺失的水岸进行恢复和修复,因地制宜地进行水岸生态系统的重建、恢复和修复,开展水岸的“三化”建设。 (1.2)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内严禁规划工业项目、城镇建设、其他企事业单位用地以及有碍景观的农业生产用地等破坏湿地的建设项目。 (1.3)该单元范围内涉及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核准范围(4.3406 km2)之外的已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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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气: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规范临街餐饮、烧烤店的油烟治理,杜绝油烟直排和露天烧烤现象。 (2.2)废水: (2.2.1)加快建设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推动污水处理厂强化除磷脱氮工艺。 (2.2.2)通过源头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等措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加强对已整改销号黑臭水体的日常管理,定期监测水质,防止返黑返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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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地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水源地环境监控信息系统。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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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进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先使用和推广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利用天然气。 (4.2)水资源:加强城镇节水,减少管网的漏损率,积极采用城市供水管网的检漏和防渗技术。利用价格杠杆,调整水价,促进节水工作。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再生利用。 (4.3)土地资源: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提升工业用地效益。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人地挂钩”,有效激活建设用地流量强化“亩均考核”,稳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 |
3 青树嘴镇
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 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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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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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130002 |
青树嘴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南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77.03 |
青树嘴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水果种植、生态农业旅游 |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不足;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重要敏感目标:该单元邻近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 |
主要属性 |
红线(湿地公园)/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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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南县青树嘴镇益丰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青树嘴镇新建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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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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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在大通湖湖泊重点保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禁止开(围)垦、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养殖珍珠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1.2)禁止在三仙湖水库范围内从事投饵、投料养殖行为,向水库内倾倒工业废渣及生活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1.3)严禁在禁养区范围内倾倒、堆放畜禽粪便等养殖废弃物,严防私自新建养殖场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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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以环境敏感区周边村庄、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户用“四格式”化粪池等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强化农户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置。 (2.1.2)推动大通湖流域精养池塘、稻虾养殖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逐步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2.1.3)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使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和化肥。 (2.1.4)引导养殖散户建设沉淀池、沼气池、沤肥池等粪污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禁止养殖粪污直排。 (2.2)固体废弃物: (2.2.1)禁养区内非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配备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污消纳土地(池塘)和规范的粪污储存设施,不得设置排污口和露天堆放粪便。 (2.2.2)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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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地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水源地环境监控信息系统。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3.2)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有序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将重度污染耕地纳入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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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 要求 |
(4.1)能源: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建设农村新能源推广体系、服务体系。 (4.2)水资源:加强农田沟渠管网配套建设,以渠道防渗为主,重点加快灌排工程更新改造,适当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大力发展水稻控制灌溉。开展农业节水增效,以工程措施为主,大力推广农业先进节水技术,增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4.3)土地资源: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增量,严格执行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零增长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
4 华阁镇/明山头镇/北洲子镇/金盆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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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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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130001 |
华阁镇/明山头镇/北洲子镇/金盆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南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276.78 |
华阁镇/明山头镇/北洲子镇/金盆镇 |
华阁镇:城市化地区; 明山头镇/北洲子镇/金盆镇:农产品主产区 |
华阁镇: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生态加工、生态旅游; 明山头镇:建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林业种植; 北洲子镇:粮食生产与加工的现代农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 金盆镇:稻虾种养、农副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现代农业、新能源。 |
部分水产养殖、稻虾养殖废水没经处理外排污染沟渠; 重要敏感目标:该单元邻近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 |
主要属性 |
华阁镇:红线(湿地公园)/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东洞庭湖中国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城市化地区 明山头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湿地公园)/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东洞庭湖中国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北洲子镇:一般生态空间/红线(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金盆镇:红线(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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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南县华阁镇藕池河东支集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华阁镇向东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华阁镇河口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明山头镇藕池河东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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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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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在大通湖湖泊重点保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禁止开(围)垦、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养殖珍珠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1.2)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养区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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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引导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提升减污水平。 (2.1.2)畜禽养殖场逐步淘汰水冲粪、水泡粪等清粪方式,转为干清粪,新建养殖户杜绝水冲粪、水泡粪等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规模以下养殖户配套齐全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2.1.3)推动大通湖流域精养池塘、稻虾养殖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逐步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2.1.4)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加强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周围的污染控制,完善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生活污染、工矿开采污染的进入。 (2.2)固体废弃物: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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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完善大通湖蓝藻水华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共建模式。 (3.2)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地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水源地环境监控信息系统。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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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使用量。 (4.2)水资源:发展节水农业。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田沟渠管网配套建设,以渠道防渗为主,重点加快灌排工程更新改造,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开展农业节水增效,以工程措施为主,大力推广农业先进节水技术,增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有序开展废弃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提升农村建设用地效益和集约化水平。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国家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合理保障城镇发展用地和产业集聚区用地,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合理控制用地规模。 |
5 厂窖镇/浪拔湖镇/麻河口镇/茅草街镇/南洲镇/三仙湖镇/武圣宫镇/中鱼口镇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 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 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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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2110002 |
厂窖镇/浪拔湖镇/麻河口镇/茅草街镇/南洲镇/三仙湖镇/武圣宫镇/中鱼口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南县 |
优先保护单元 |
675.00 |
厂窖镇/浪拔湖镇/麻河口镇/茅草街镇/南洲镇/三仙湖镇/武圣宫镇/中鱼口乡 |
厂窖镇/浪拔湖镇/麻河口镇/三仙湖镇/武圣宫镇/中鱼口镇:农产品主产区; 茅草街镇/南洲镇:城市化地区 |
厂窖镇:红色旅游、稻虾种养、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 浪拔湖镇:农副产品、稻虾种养、果品培育、苔菜栽培、科普教育; 麻河口镇:蔬菜种植、农产品加工; 茅草街镇:稻虾种养、畜禽水产养殖业、现代农业、旅游业、食品加工业、砖厂等建材加工业、轻纺工业、船舶制造、港口贸易; 南洲镇:稻虾、稻蛙种养及精深加工、畜禽水产养殖业、生态农业、旅游业、食品加工业; 三仙湖镇:汽配、化工泵、农产品加工、养殖业、建材产业、稻虾种养; 武圣宫镇:蔬菜加工、稻虾种养、贸易业; 中鱼口镇: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稻虾种养。 |
部分水产养殖、稻虾养殖废水污染沟渠; 重要敏感目标:城镇建成区距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1km。 |
主要属性 |
厂窖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浪拔湖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湿地公园、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南县自来水公司振兴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 麻河口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茅草街镇: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茅草街镇工业用地)/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城市化地区 南洲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湿地公园、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南县自来水公司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南县经济开发区、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南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南县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三仙湖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武圣宫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湖南安乡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中鱼口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其他区域(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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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南县厂窖镇淞澧洪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浪拔湖镇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浪拔湖镇牧鹿湖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麻河口镇上洲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麻河口镇蔡家铺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茅草街镇三仙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茅草街镇长春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三仙湖镇三仙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三仙湖镇下柴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武圣宫镇淞澧洪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中鱼口镇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中鱼口镇游港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县中鱼口镇下游港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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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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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厂窖镇/浪拔湖镇/麻河口镇/茅草街镇/南洲镇/三仙湖镇/武圣宫镇/中鱼口镇 (1.1)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内严禁规划破坏湿地的建设项目。 (1.2)对已经破坏或缺失的水岸进行恢复和修复,因地制宜地进行水岸生态系统的重建、恢复和修复,开展水岸的“三化”建设。 (1.3)严禁在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倾倒、堆放畜禽粪便等养殖废弃物,严防私自新建养殖场户。 (1.4)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其他禁渔区在禁渔期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 茅草街镇/三仙湖镇 (1.5)禁止在三仙湖水库范围内从事投饵、投料养殖行为,倾倒工业废渣及生活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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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以环境敏感区周边村庄、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户用“四格式”化粪池等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强化农户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置。 (2.1.2)定期对稻虾共生“三废”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2.2)固体废弃物: (2.2.1)加强控制湿地公园外源污染物,完善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禁止生活污水直排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加强对运营船只的管理,重点清理客运路线上的各种垃圾。 (2.2.2)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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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地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水源地环境监控信息系统。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3.2)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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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建设农村新能源推广体系、服务体系。 (4.2)水资源: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开展农业节水增效,以工程措施为主,大力推广农业先进节水技术,增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4.3)土地资源: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增量,严格执行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零增长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
6 河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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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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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2120001 |
河坝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南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16.01 |
河坝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现代农业、虾蟹养殖、乡村旅游、制药、光伏新能源等 |
重要敏感目标:城镇建成区距离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500米。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湿地公园、水源地(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大通湖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大通湖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大通湖工业集中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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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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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在大通湖湖泊重点保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禁止开(围)垦、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 (1.2)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养区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1.3)禁止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和扩建任何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存贮交易场所。 (1.4)大通湖工业集中区:该单元范围内涉及大通湖产业开发区核准范围(3.5344 km2)之外的已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大通湖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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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气:强化道路扬尘治理。规范临街餐饮、烧烤店的油烟治理,杜绝油烟直排和露天烧烤现象。 (2.2)废水: (2.2.1)完善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生活污染、工矿开采污染的进入。 (2.2.2)推动污水处理厂强化除磷脱氮工艺,推进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净化与资源化利用。 (2.3)固体废弃物: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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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完善大通湖蓝藻水华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共建模式。 (3.2)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地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水源地环境监控信息系统。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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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进天然气管网、储气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快发展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先开发利用本区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4.2)水资源:强化工业用水项目源头监管,依法淘汰落后的高耗水产品、设备。落实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动城镇节水改造,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实施漏损改造。 (4.3)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城镇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加大对城镇闲置用地、空闲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治力度。落实“人地挂钩”,有效激活建设用地流量。 |
(四)桃江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三堂街镇/修山镇/鲊埠回族乡/沾溪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 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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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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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210001 |
三堂街镇/修山镇/鲊埠回族乡/沾溪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桃江县 |
优先保护单元 |
343.45 |
三堂街镇/修山镇/鲊埠回族乡/沾溪镇 |
三堂街镇/鲊埠回族乡:农产品主产区;沾溪镇:农产品主产区 /能源资源富集区; 修山镇: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区 |
三堂街镇:农副产品加工、商贸、旅游业、观光农业、细木工板加工、竹木胶板制造、砂石土矿开采; 修山镇:面业、茶叶种植及加工、生态休闲旅游业、畜禽水产养殖业、竹制品和竹笋加工业、金矿开采。 鲊埠回族乡:细木工板加工、竹胶板制造、清真饮食加工、养殖业、旅游业。 沾溪镇:水产养殖业、机械制造业、竹产业、核电关联产业、旅游业、页岩矿开采。 |
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湿地公园周边存在居民生活污染源; 重要敏感目标: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该单元。 |
主要属性 |
三堂街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湿地公园/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重金属矿)/(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联发矿业有限公司陈家村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修山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风景名胜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湿地公园/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重金属矿)/(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桃江县湘域矿业有限公司首溪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桃花江风景名胜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土壤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区 鲊埠回族乡: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沾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湿地公园)/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农产品主产区/能源资源富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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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桃江县三堂街镇雪岭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桃江县修山镇石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桃江县修山镇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桃江县沾溪镇罗家洞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地块(桃江三堂街镇包狮村金矿刘家村废矿渣污染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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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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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等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 三堂街镇/修山镇/鲊埠回族乡/沾溪镇 (1.2)禁止在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和周边地区采矿、采砂和淘金,限期关停或搬迁公园内的小型加工厂、采石场等企业。 (1.3)在桃花江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禁止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建设活动;禁止往河流溪涧倾倒垃圾、直接排放生活污水;桃花江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之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规模养殖场 (1.4)加强生态廊道控制和山体保护,坡度25度以上和相对高差50米以上的自然山体,在建设中应予以保留,不得随意侵占和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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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在三堂街镇九峰村,鲊埠回族乡陶公庙村,沾溪镇洋泉湾村、沾溪村、白沙洲村,修山镇莲盆咀村重点开展农村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控制生产生活废水的排放;对来往船只和水上活动进行限制,减少线源污染。 (2.1.2)通过源头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环境系统修复等措施加大沾溪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2.1.3)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第三方处理企业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着力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2.2)废气: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气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 (2.3)固体废弃物: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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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三堂街镇雪岭坳水库、修山镇石溪水库、修山镇峡山水库、沾溪镇罗家洞溪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彻底排查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制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更高比例发展。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4.3)土地资源: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2 松木塘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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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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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210002 |
松木塘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桃江县 |
优先保护单元 |
216.17 |
松木塘镇 |
农产品主产区/能源资源富集区 |
农林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旅游业、石灰岩矿开采 |
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重要敏感目标:小部分城镇建成区位于风景名胜区内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森林公园/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风景名胜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重金属矿/(桃江县松木塘镇明矾冲锰矿、湖南水木矿业有限公司桃江锰矿、桃江县松木塘易家冲锰矿有限公司易家冲锰矿、桃江县松木塘镇锰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沩山风景名胜区/桃花江风景名胜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能源资源富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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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森林公园(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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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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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 (1.2)加强生态廊道控制和山体保护,坡度25度以上和相对高差50米以上的自然山体,在建设中应予以保留,不得随意侵占和破坏。 (1.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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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畜禽养殖户应当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栏舍、粪污收集、干粪堆沤、污水处理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和有机肥加工、沼气制取等废弃 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 (2.2)固体废弃物: (2.2.1)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全面排查和整治辖区内尾矿、矿渣以及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整治尾矿等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 (2.2.2)积极推进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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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制度,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的要求,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杜绝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3.2)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釆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3.3)防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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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更高比例发展,努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比重。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 (4.3)土地资源:严格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3 大栗港镇/马迹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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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 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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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2220001 |
大栗港镇/马迹塘镇 |
湖南 |
益阳 |
桃江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392.81 |
大栗港镇/马迹塘镇 |
大栗港镇:农产品主产区;马迹塘镇:城市化地区 |
大栗港镇:生态旅游、竹木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工业、金矿开采; 马迹塘镇:食品加工业、文化旅游、竹制品加工、能源开发、现代农业、板岩矿开采。 |
大栗港镇:牌形上村黑湖存在黑臭化水体; 马迹塘镇: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
主要属性 |
大栗港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重金属矿)/(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桃江县湘域矿业有限公司首溪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农产品主产区 马迹塘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马迹塘镇工业区/马武工业小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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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桃江县大栗港镇灵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桃江县马迹塘镇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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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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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国家湿地公园等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 (1.2)水源保护区(保护地)禁止倾倒垃圾、投肥养鱼、排污以及兴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项目等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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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采用分散式四格净化池、户用化粪池、土地利用、沼气工程、卫生改厕等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或统一处理;推进雨水排水系统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和管网完善。 (2.1.2)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 (2.1.3)马迹塘镇工业区/马武工业小区: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涉气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企业废水应收尽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2.1.4)畜禽养殖户应当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栏舍、粪污收集、干粪 堆沤、污水处理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和有机肥加工、沼气制取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 (2.2)废气: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2.3)固体废弃物: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排查和整治辖区内尾矿、矿渣以及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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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大栗港镇灵山水库、马迹塘镇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彻底排查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制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3.2)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釆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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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 (4.1.1)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更高比例发展,努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比重。 (4.1.2)马迹塘镇工业区/马武工业小区:严格淘汰燃煤小锅炉。限期拆除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通过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工业节水改造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措施节约用水。 (4.3)土地资源:推动土地集约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适度规模集中。严格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建立紧凑型高效用地标准,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益。 |
4 浮邱山乡/桃花江镇/鸬鹚渡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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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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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220004 |
浮邱山乡/桃花江镇/鸬鹚渡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桃江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419.81 |
浮邱山乡/桃花江镇/鸬鹚渡镇 |
鸬鹚渡镇、浮邱山乡:农产品主产区; 桃花江镇:城市化地区; |
桃花江镇、浮邱山乡: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循环经济产业、花岗岩矿开采 鸬鹚渡镇:旅游业、竹产业、茶产业、矿产品冶炼及加工、砂岩矿开采、竹笋加工、生物质供热与发电 |
桃花江镇/浮邱山乡:畜禽粪污设施配套不全;存在重金属污染。 鸬鹚渡镇:部分畜禽养殖场存在畜禽养殖污染。 |
主要属性 |
浮邱山乡: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湿地公园)/(桃江县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桃花江风景名胜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桃花江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森林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风景名胜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水产种质(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桃江县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桃江经济开发区、桃江第一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桃花江风景名胜区/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桃江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桃江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鸬鹚渡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风景名胜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重金属矿/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板溪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桃花江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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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桃江县鸬鹚渡镇罗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桃江县鸬鹚渡镇长江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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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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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桃花江镇/浮邱山乡/鸬鹚渡镇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等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 浮邱山乡/桃花江镇 (1.2)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加强风险管控与修复。 (1.3)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区内禁止采伐、砍柴、放牧、割草和其他一切不利于植物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 (1.4)不得在森林公园内安排有污染的工副业,不得破坏生态环境而安排建设项目。森林旅游区严禁开荒、砍柴、放牧、采矿、采石,乱葬和进行生产性的木材采伐等一切破坏植物资源的经营活动或有损自然植被的活动。生态保护区禁止采伐、砍柴、放牧、割草和其他一切不利于植物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 (1.5)对排放锑、镉等重金属的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向土壤排放重金属污染物。 桃花江镇 (1.6)该单元范围内涉及湖南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8678km2)之外的已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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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和管网完善,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留、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 (2.2)废气: (2.2.1)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2.2.2)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气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 (2.3)固体废弃物: (2.3.1)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排查和整治辖区内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落实无害化处置措施,制定整治方案并严格监管。 (2.3.2)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生产工艺、替代原料,对涉重金属落后产能进行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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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鸬鹚渡镇罗溪、鸬鹚渡镇长江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彻底排查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制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3.2)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釆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3.3)防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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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
(4.1)能源: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更高比例发展,努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比重。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通过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工业节水改造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措施节约用水。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建立紧凑型高效用地标准,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益。 |
5 武潭镇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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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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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230001 |
武潭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桃江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227.93 |
武潭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化工、竹木制品加工、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商贸、生态旅游、竹笋加工、生物质供热与发电、页岩矿、板岩矿开采 |
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森林公园)/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重金属矿)/(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桃江县沙坪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汉寿竹海国家森林公园/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马武工业小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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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桃江县武潭镇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桃江县武潭镇碧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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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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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大力推进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巩固禁捕退捕成果,严厉打击“电毒炸”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等非法捕捞行为,全面清理取缔“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 (1.2)水源保护区(保护地)禁止倾倒垃圾、投肥养鱼、排污以及兴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项目等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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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持续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健康养殖方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 (2.1.2)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2.1.3)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和管网完善。 (2.1.4)畜禽养殖户应当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着力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2.2)固体废弃物: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加强秸秆“五化”综合利用,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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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釆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3.2)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制度,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的要求,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杜绝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3.3)武潭镇资江、碧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彻底排查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制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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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更高比例发展,努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比重。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 (4.3)土地资源:严格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6 高桥镇/灰山港镇/牛田镇/石牛江镇
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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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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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230002 |
高桥镇/灰山港镇/牛田镇/石牛江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桃江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460.25 |
高桥镇/灰山港镇/牛田镇/石牛江镇 |
高桥镇、牛田镇、石牛江镇:农产品主产区;灰山港镇:城市化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区; |
高桥镇:建材工业、茶业、旅游业、花岗岩矿、板岩矿开采 灰山港镇:稀土循环经济产业、金属冶炼、建材工业、商贸物流、装备制造、矿山开采 牛田镇:农业、商贸、旅游业、建材产业、页岩矿、板岩矿开采 石牛江镇:农业、商贸 |
石牛江镇/高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足、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装备不完善。 灰山港镇: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矿山废弃地生态破坏问题较为突出。 牛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 |
主要属性 |
高桥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风景名胜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桃花江风景名胜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农产品主产区 灰山港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重金属矿)/(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桃江县蓝电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坳铁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桃江灰山港工业集中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城市化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区 牛田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农产品主产区 石牛江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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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桃江县灰山港镇克上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桃江县牛田镇清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桃江县石牛江镇甘溪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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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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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 (1.2)水源保护区(保护地)禁止倾倒垃圾、投肥养鱼、排污以及兴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项目等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的排污口及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 灰山港镇 (1.3)该单元范围内涉及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核准范围(2.3614 km2)之外的已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桃江灰山港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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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畜禽养殖户应当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着力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2.1.2)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 (2.2)废气: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2.3)固体废弃物: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灰山港镇 (2.4)严格落实《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要求,对灰山港镇益阳金沙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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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灰山港镇克上冲水库、牛田镇清泉水库、石牛江镇甘溪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彻底排查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制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3.2)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釆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3.3)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制度,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的要求,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杜绝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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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 要求 |
(4.1)能源: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更高比例发展,努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比重。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 (4.3)土地资源:严格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五)安化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东坪镇/柘溪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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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2310001 |
东坪镇/柘溪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优先管控单元 |
526.30 |
东坪镇/柘溪镇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东坪镇:商贸、能源、旅游、矿产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蔬菜生产、生物医药等; 柘溪镇:能源工业和旅游业为主。 |
重要敏感目标:柘溪镇小部分城镇建成区位于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内部。 |
主要属性 |
东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湿地公园/工业园区、重金属矿)/(益阳市安化县辰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益阳市安化县红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安化天地源矿业有限公司大埠锌(铅)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化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安化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柘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重金属矿)/(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九龙池国家森林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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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安化县东坪镇横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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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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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严禁在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柘溪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开采固体矿产。禁止矿山无序、零散、粗矿式开采,对污染大、资源浪费严重,安全性差的矿山点应尽早予以关闭取缔。 (1.2)禁止在雪峰湖湿地公园内的草洲、洲滩、岸坡投放固体废弃物,湿地公园范围内全面禁渔,保育区内不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任何设施。 (1.3)严禁在人口聚集区等环境敏感区新建涉重金属产生排放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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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2.1.2)深入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 (2.2)固体废弃物: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尾矿库土地复垦和矿山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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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3.2)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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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2 高明乡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2310002 |
高明乡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优先管控单元 |
97.38 |
高明乡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振兴区 |
家禽养殖、种植业(茶、中药材、天麻)、生态旅游、新材料、新能源材料产业 |
无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重金属矿)/(安化经济开发区、安化县司徒铺钨矿、安化县高明青山冲铁矿、安化县莲花石锰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高明循环工业园/安化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安化经济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振兴区 |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
空间布局约束 |
(1.1)严格禁止、坚决打击任何非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植被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水土流失区域森林植被逐步恢复。 (1.2)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以及法律规定的禁止开采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矿山无序、零散、粗矿式开采,对污染大、资源浪费严重,安全性差的矿山点应尽早予以关闭取缔。 (1.3)该单元范围内涉及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核准范围(3.51km2)之外的已经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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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深入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 (2.1.2)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2.2)废气: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2.3)固体废弃物: (2.3.1)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尾矿库土地复垦和矿山回填。 (2.3.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采用干法清粪工艺,要求“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并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任意堆放粪便、杂物,建造“防雨、防渗、防漏”的干粪堆积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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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网络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预报网络,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及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损失。 (3.2)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3.3)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3 古楼乡/南金乡/平口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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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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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2310003 |
古楼乡/南金乡/平口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优先管控单元 |
469.18 |
古楼乡/南金乡/平口镇 |
古楼乡/南金乡: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平口镇: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振兴区 |
古楼乡/南金乡:水果种植、药材种植、林业旅游; 平口镇:商贸、农副产品加工、物流集散。 |
重要敏感目标: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与古楼乡、南金乡、平口镇的西部边界交错相邻。 |
主要属性 |
古楼乡: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湿地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九龙池国家森林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南金乡: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九龙池国家森林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平口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琅塘苏新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振兴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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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安化县平口镇金沂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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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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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平口镇/南金乡/古楼乡 (1.1)平口镇金沂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平口镇、南金乡、古楼乡城镇建成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古楼镇/南金乡 (1.2)禁止在雪峰湖湿地公园内的草洲、洲滩、岸坡投放固体废弃物,湿地公园范围内全面禁渔,保育区内不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任何设施。 平口镇 (1.3)开展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实施植被恢复工程,采取封山、造林、种草等多种措施,加快植被建设,提高石漠化地区植被覆盖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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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古楼乡/南金乡/平口镇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2.1.2)控制、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 古楼乡/南金乡 (2.1.3)在雪峰湖湿地公园区域周边两岸的居民生活集中区开展农村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杜绝畜禽养殖、生活等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 平口镇 (2.1.4)控制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负荷排放,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平口镇 (2.2)废气: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2.3)固体废弃物: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定期清运水域漂浮垃圾,按照户分类(垃圾箱)、组集中(垃圾池)、村转运转(转运车)的垃圾收集、转运方式,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至专门垃圾场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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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3.2)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4 奎溪镇/马路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 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 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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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2310004 |
奎溪镇/马路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优先管控单元 |
631.89 |
奎溪镇/马路镇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奎溪镇:以锑矿、茶叶为主打造工业重镇、生态名镇; 马路镇:茶叶、水果生产和加工、生物医药及旅游业。 |
马路镇:潺坪村药厂排水口(潺溪)为黑臭水体;苍场村中心地带沟渠水体黑臭化。 重要敏感目标: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奎溪镇、马路镇乡镇交界处以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该单元的南部。 |
主要属性 |
奎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湿地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工业园区/重金属矿)/(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湖南省安化县渣滓溪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马路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石漠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工业园区/重金属矿)/(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安化经济开发区/安化县同心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同心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云台山国家石漠公园/湖南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安化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安化经济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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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安化县马路镇潺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化县奎溪镇白毛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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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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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禁止在雪峰湖湿地公园内的草洲、洲滩、岸坡投放固体废弃物,湿地公园范围内全面禁渔,保育区内不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任何设施。 (1.2)严禁在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法律规定的禁止开采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1.3)禁止矿山无序、零散、粗矿式开采,对污染大、资源浪费严重,安全性差的矿山点应尽早予以关闭取缔。 (1.4)严格禁止、坚决打击任何非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植被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水土流失区域森林植被逐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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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1.2)深入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 (2.1.3)控制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负荷排放,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马路镇 (2.1.4)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 (2.2)固体废弃物: (2.2.1)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加强源头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管理。 (2.2.2)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尾矿库土地复垦和矿山回填。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3.2)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3.3)加强锑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历史遗留涉锑污染溯源调查与治理。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5 烟溪镇/渠江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2310005 |
烟溪镇/渠江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优先管控单元 |
282.62 |
烟溪镇、渠江镇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烟溪镇:红茶产业、绿色食品加工 渠江镇:茶叶、林木、水果、中药材生产加工和旅游业 |
烟溪镇重要敏感目标: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与烟溪镇的东北部边界交错相邻。 |
主要属性 |
烟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湿地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重金属矿)/(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安化县滑板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滑板溪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安化雪峰湖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渠江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湿地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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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安化县烟溪镇通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化县烟溪镇胜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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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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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烟溪镇/渠江镇 (1.1)禁止在(烟溪镇通溪、胜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城镇建成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烟溪镇 (1.2)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3)禁止在雪峰湖湿地公园内的草洲、洲滩、岸坡投放固体废弃物,湿地公园范围内全面禁渔,保育区内不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任何设施。严禁在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开采固体矿产。 渠江镇 (1.4)严格禁止、坚决打击任何非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植被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水土流失区域森林植被逐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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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1.2)在雪峰湖湿地公园区域周边两岸的居民生活集中区开展农村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杜绝畜禽养殖、生活等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 (2.1.3)深入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 (2.2)固体废弃物: (2.2.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采用干法清粪工艺,要求“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并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任意堆放粪便、杂物,建造“防雨、防渗、防漏”的干粪堆积场。 烟溪镇 (2.2.2)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尾矿库土地复垦和矿山回填。 渠江镇 (2.2.3)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源锅炉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应用于建材生产、筑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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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烟溪镇: (3.2)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3.3)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6 东坪镇/田庄乡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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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2320002 |
东坪镇/田庄乡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74.53 |
东坪镇/田庄乡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东坪镇:商贸、能源、旅游、矿产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蔬菜生产、生物医药等; 田庄乡: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主(以茶旅一体化建设为重心)。 |
田庄乡: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渣、废水污染。 |
主要属性 |
东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湿地公园/工业园区、重金属矿)/(益阳市安化县辰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益阳市安化县红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安化天地源矿业有限公司大埠锌(铅)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化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安化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田庄乡: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石漠化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安化经济开发区、安化县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九龙池国家森林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安化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安化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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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污染地块(益阳市安化县原华林钒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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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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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禁止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从事与防洪排涝、水源工程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活动。 (1.2)该单元范围内涉及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核准范围(3.51km2)之外的已经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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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城区应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提高雨、污水管网建设标准,提升排水管网覆盖率,加强管网改造和疏通。 (2.1.2)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 (2.2)废气: (2.2.1)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2.2.2)加强餐饮油烟末端治理,督促城区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2.2.3)加强主要道路扬尘防治,提高城市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保洁水平。 (2.3)固体废弃物: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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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分类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需停产、限产企业清单,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督促企业按照“一厂一案”要求,制定具体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3.2)在城市建设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性仓储及生产时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工程措施预防工程地质灾害发生。位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现状建筑物严格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加强整改。 (3.3)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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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严格控制并持续降低煤炭消费总量,有重点、有次序地推动用能结构调整。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城镇居民区有计划地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进节水型公共单位建设,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统筹开展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国家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控制,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合理控制用地规模,超标准、无标准项目用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开展节地评价。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7 清塘铺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2320003 |
清塘铺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224.87 |
清塘铺镇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矿业开采和加工、旅游业、生态农业、生态养殖业 |
久泽坪村密阴岩河水体黑臭化。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石漠化敏感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重金属矿/工业园区)/(安化紫金锑钨矿业有限公司(天生和工区)、湖南安化鑫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化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安化经济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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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安化县清塘铺镇廖家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化县清塘铺镇清塘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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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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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对排放锑、镉等重金属的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向土壤排放重金属污染物。 (1.2)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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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1.2)深入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 (2.1.3)采取先进的治理技术对矿山废水进行治理,确保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达标排放。控制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负荷排放,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2.2)废气: (2.2.1)加强在采矿山粉尘控制。全面落实矿区道路硬化,推广露天采矿喷雾、水幕等抑尘技术,施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安装视频监控和实施扬尘在线监测。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2.2.2)加强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废气治理设施的提标升级,强化车间无组织排放控制。 (2.3)固体废弃物:矿山企业应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封场,加强尾矿库土地复垦和矿山回填。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3.2)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3.3)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3.4)强化源头监管,减少锑污染物排放,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涉锑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8 大福镇/仙溪镇/长塘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 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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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2330002 |
大福镇/仙溪镇/长塘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775.13 |
大福镇/仙溪镇/长塘镇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大福镇:休闲观光农业、林业、中草药材种植、建材加工业、黑茶产业及旅游业; 仙溪镇:油菜产业、茶产业、休闲旅游农业、矿产业、新能源; 长塘镇:生态观光农业、生态旅游、佛教文化。 |
无 |
主要属性 |
大福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风景名胜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重金属矿/重金属矿)/(安化经济开发区(汇水)、安化县司徒铺钨矿/安化县下木锰矿/安化县弘福锰矿/安化县金瑞达矿业有限公司戴家锰矿)/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仙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重金属矿)/(安化经济开发区/安化县黄龙潭锰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安化经济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长塘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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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安化县大福镇大尧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化县仙溪镇沙溪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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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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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大福镇大尧溪、仙溪镇沙溪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大福镇、仙溪镇、长塘镇城镇建成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2)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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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大福镇/仙溪镇/长塘镇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1.2)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 大福镇/仙溪镇 (2.1.3)采取先进的治理技术对矿山废水进行治理,确保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达标排放。 大福镇/仙溪镇 (2.2)废气:加强在采矿山粉尘控制。全面落实矿区道路硬化,推广露天采矿喷雾、水幕等抑尘技术,施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 大福镇/仙溪镇 (2.3)固体废弃物: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尾矿库土地复垦和矿山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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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3.2)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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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9 冷市镇/龙塘镇/羊角塘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2330003 |
冷市镇/龙塘镇/羊角塘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573.10 |
冷市镇/龙塘镇/羊角塘镇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冷市镇:黑茶制造业、茶旅文化旅游业; 龙塘镇: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生物和精细化工业; 羊角塘镇:生猪养殖、农产品加工、油茶种植和加工、粮食、中药材、竹产业、旅游业。 |
龙塘镇:六和村和桃仙村存在黑臭水体。 羊角塘镇:畜禽养殖废弃物造成水体黑臭化。 |
主要属性 |
冷市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龙塘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农产品主产区 羊角塘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重金属矿/安化县符竹溪金矿/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花岩溪省级自然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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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安化县羊角塘镇大洞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化县冷市镇又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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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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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2)禁止在羊角塘镇大洞冲水库、冷市镇又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冷市镇、龙塘镇、羊角塘镇城镇建成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3)严格禁止、坚决打击任何非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植被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水土流失区域森林植被逐步恢复。 |
|||||||||
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1.2)通过源头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 羊角塘镇 (2.1.3)深入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 羊角塘镇 (2.2)固体废弃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采用干法清粪工艺,要求“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并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任意堆放粪便、杂物,建造“防雨、防渗、防漏”的干粪堆积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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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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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10 乐安镇/梅城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2330004 |
乐安镇/梅城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469.20 |
乐安镇/梅城镇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乐安镇: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旅游业; 梅城镇:商贸、农副产品加工。 |
乐安镇:畜禽养殖的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蚩尤村月湖凼水体出现黑臭化。 梅城镇重要敏感目标:工业区中存在少量的居住用地。 |
主要属性 |
乐安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其他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重金属矿/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龙洞锑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农产品主产区 梅城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森林公园)/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九龙池国家森林公园/安化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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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安化县乐安镇盐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化县乐安镇碑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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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
空间布局约束 |
乐安镇/梅城镇 (1.1)乐安镇盐井水库、乐安镇碑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乐安镇、梅城镇建成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2)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3)开展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实施植被恢复工程,采取封山、造林、种草等多种措施,加快植被建设,提高石漠化地区植被覆盖度。 梅城镇 (1.4)逐步清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新建工业企业应尽量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目标,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 (1.5)该单元范围内涉及安化经济开发区核准范围(3.51km2)之外的已经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
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1.2)通过源头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 (2.1.3)控制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负荷排放,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2.2)废气: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2.3)固体废弃物: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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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11 滔溪镇/小淹镇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2330005 |
滔溪镇/小淹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329.93 |
滔溪镇/小淹镇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滔溪镇:农林生产加工业; 小淹镇:黑茶产业、竹产业和旅游业; |
滔溪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 小淹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污染周边环境。 |
主要属性 |
滔溪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小淹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
空间布局约束 |
(1.1)滔溪镇朱阳溪、小淹镇合草冲溪、小淹镇栏牛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城镇建成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2)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3)严格禁止、坚决打击任何非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植被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水土流失区域森林植被逐步恢复。 滔溪镇 (1.4)开展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实施植被恢复工程,采取封山、造林、种草等多种措施,加快植被建设,提高石漠化地区植被覆盖度。 |
|||||||||
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1.2)深入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 小淹镇 (2.1.3)通过源头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 (2.1.4)控制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负荷排放,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2.2)固体废弃物: (2.2.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采用干法清粪工艺,要求“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并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任意堆放粪便、杂物,建造“防雨、防渗、防漏”的干粪堆积场。 小淹镇 (2.2.2)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尾矿库土地复垦和矿山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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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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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12 江南镇/田庄乡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 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2330006 |
江南镇/田庄乡 |
湖南省 |
益阳市 |
安化县 |
一般管控单元 |
487.81 |
江南镇/田庄乡 |
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
江南镇:茶叶、绿色食品加工业、生态旅游业; 田庄乡: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主(以茶旅一体化建设为重心)。 |
田庄乡:存在黑臭水体。 |
主要属性 |
江南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森林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九龙池国家森林公园/安化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城市化地区 田庄乡: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原生态红线/石漠化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湿地公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湖南雪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安化经济开发区、安化县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九龙池国家森林公园/湖南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安化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安化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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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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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江南镇双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城镇建成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2)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3)严格禁止、坚决打击任何非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植被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水土流失区域森林植被逐步恢复。 田庄乡 (1.4)开展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实施植被恢复工程,采取封山、造林、种草等多种措施,加快植被建设,提高石漠化地区植被覆盖度。 江南镇 (1.5)该单元范围内涉及安化经济开发区核准范围(3.51km2)之外的已经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
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计划,选择效果稳定、维护管理简便、费用低廉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利用多种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1.2)深入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 (2.1.3)通过源头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持续整治黑臭水体。 (2.1.4)控制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负荷排放,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2.2)固体废弃物: (2.2.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采用干法清粪工艺,要求“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并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任意堆放粪便、杂物,建造“防雨、防渗、防漏”的干粪堆积场。 (2.2.2)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尾矿库土地复垦和矿山回填。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技术和设备,做到“一源一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太阳能。 (4.2)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引导村民逐步实现集中居住,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零增长,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深化城镇存量土地处置。 |
(六)沅江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千山红镇/草尾镇
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8130001 |
千山红镇/草尾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一般管控单元 |
260.44 |
千山红镇/草尾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千山红镇:虾蟹养殖,绿色农产品加工与商贸业。 草尾镇: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 |
千山红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 草尾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不完善;15/16队交界渠、三斗渠水体出现黑臭化。 |
主要属性 |
千山红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湿地公园)/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工业园区/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 草尾镇: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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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千山红镇种福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草尾镇镇郊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草尾镇留余堂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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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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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在大通湖湖泊重点保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禁止开(围)垦、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养殖珍珠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1.2)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水产禁养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1.3)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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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推动大通湖流域精养池塘、稻虾养殖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逐步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草尾镇 (2.1.2)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加快实施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2.2)固体废弃物: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在非禁养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养殖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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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完善大通湖蓝藻水华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共建模式。 (3.2)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根据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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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 要求 |
(4.1)能源: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使用量。 (4.2)水资源:发展节水农业,积极推广一水多用技术,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田沟渠管网配套建设,重点加快灌排工程更新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等用水需求。 (4.3)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提升农村建设用地效益和集约化水平。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国家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合理保障城镇发展用地和产业集聚区用地,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合理控制用地规模。 |
2 茶盘洲镇/泗湖山镇
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
单元名称 |
省 |
市 |
县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ZH43098130002 |
茶盘洲镇/泗湖山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一般管控单元 |
213.85 |
茶盘洲镇/泗湖山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茶盘洲镇:种植、纺织业等。 泗湖山镇:纺织业、种植业与农产品加工业。 |
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部分沟渠(中排渠、南灌渠)出现黑臭化。 |
主要属性 |
茶盘洲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湘阴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泗湖山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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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沅江市茶盘洲镇民生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泗湖山镇朱冯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泗湖山镇北港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泗湖山镇八百亩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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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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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2)禁止在天然湖泊的滩涂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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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产生的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化粪池内,经消毒处理过滤后再排入附近的排水系统。 (2.1.2)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加快实施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2.2)固体废弃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和畜禽粪便,推进农业废弃物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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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根据所在地供水水质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2)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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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 要求 |
(4.1)能源:在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风能开发。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进生物秸秆发电等生物质开发。 (4.2)水资源: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等用水需求。通过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工业节水改造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措施节约用水。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防止浪费土地资源和乱占滥用耕地,开发建设用地禁止多占少用、占而不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用地增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 |
3 黄茅洲镇/四季红镇/阳罗洲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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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8110004 |
黄茅洲镇/四季红镇/阳罗州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优先保护单元 |
237.04 |
黄茅洲镇/四季红镇/阳罗州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黄茅洲镇:水稻、苎麻种植与加工; 四季红镇:稻虾共生、食品(腐乳)加工产业; 阳罗洲镇:水稻、苎麻、棉花等种植和水产品养殖。 |
黄茅洲镇、阳罗洲镇: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草阳渠出现黑臭化。 四季红镇: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足;腐乳企业污水直排问题突出;九斗渠出现黑臭化。 重要敏感目标:四季红镇毗邻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 |
主要属性 |
黄茅洲镇: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四季红镇:红线(湿地公园)/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阳罗洲镇:红线(湿地公园)/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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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沅江市黄茅洲镇子母城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黄茅洲镇志成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四季红镇第二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阳罗洲镇大中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阳罗洲镇宝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阳罗洲镇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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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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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在大通湖湖泊重点保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禁止开(围)垦、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养殖珍珠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1.2)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3)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以水质保育为核心,积极实施周边外源污染的治理,对水禽栖息地进行一定修复和重建,改善水禽栖息地质量;对大堤进行近自然改造,建设结构完善、功能完备的水岸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区退塘还湖,扩大湖泊湿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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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加快实施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2.1.2)推动大通湖流域精养池塘、稻虾养殖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逐步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2.2)固体废弃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和畜禽粪便,推进农业废弃物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根据所在地供水水质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2)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3.3)建立健全蓝藻水华应急工作机制,做好蓝藻打捞与藻泥处置、自来水厂应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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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在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风能开发,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4.2)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农田用水推广农田内循环利用。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等用水需求。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防止浪费土地资源和乱占滥用耕地,开发建设用地禁止多占少用、占而不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用地增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 |
4 共华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 (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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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8110001 |
共华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优先保护单元 |
586.08 |
共华镇 |
农产品主产区 |
水稻、芦笋种植与加工。 |
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 重要敏感目标:城镇建成区距离南洞庭湖风景名胜区1.8km。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产种质(国家级))/(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湘阴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船舶制造产业园/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地)/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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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沅江市共华镇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共华镇新华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共华镇白沙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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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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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禁止在天然湖泊投饵投肥养殖、网箱养殖和围湖养殖。天然湖泊一律退出人工养殖,实行人放天养。禁止向天然湖泊直接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排放污水、废液。禁止清洗装储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1.2)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加强天然商品林的封禁性保护、生态性培育,探索将生态保护红线内天然林纳入公益林补偿。 (1.3)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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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可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 (2.2)固体废弃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和畜禽粪便,推进农业废弃物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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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根据共华镇供水水质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2)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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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有序推进风能开发,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进生物秸秆发电等生物质开发。 (4.2)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城镇节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农田用水推广农田内循环利用,实施农田退水污染控制,提高用水效率。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防止浪费土地资源和乱占滥用耕地,开发建设用地禁止多占少用、占而不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用地增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 |
5 南大膳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 (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98110002 |
南大膳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优先保护单元 |
优先保护单元 |
476.18 |
农产品主产区 |
建材、农副产品、养殖业 |
存在畜禽养殖污染;公私渠、双利渠为黑臭水体。 |
主要属性 |
一般生态空间/红线(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湿地公园/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汨罗江河口段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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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沅江市南大膳镇牛洲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南大膳镇东浃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南大膳镇堵堤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南大膳镇双港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南大膳镇自来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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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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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禁止在天然湖泊投饵投肥养殖、网箱养殖和围湖养殖。天然湖泊一律退出人工养殖,实行人放天养。禁止向天然湖泊直接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排放污水、废液。禁止清洗装储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1.2)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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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加快实施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2.1.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强化农户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置。 (2.2)固体废弃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和畜禽粪便,推进农业废弃物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根据南大膳镇供水水质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2)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3.3)加强蓝藻水华防控,建立健全蓝藻水华应急工作机制,做好蓝藻打捞与藻泥处置、自来水厂应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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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在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风能开发。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进生物秸秆发电、生物质气化、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生物质开发。 (4.2)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农田用水推广农田内循环利用,实施农田退水污染控制。通过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措施节约用水。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防止浪费土地资源和乱占滥用耕地,开发建设用地禁止多占少用、占而不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用地增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 |
6 胭脂湖街道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 (街道) |
主体功能 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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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8110003 |
胭脂湖街道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优先保护单元 |
103.30 |
胭脂湖街道 |
城市化地区 |
水稻、水果(柑橘)种植,水产养殖,食品加 工业、商贸业等 |
汪家湾排水沟出现黑臭化;小部分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等。 |
主要属性 |
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工业园区)/(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黄家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湖南琼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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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沅江市胭脂湖街道三眼塘集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胭脂湖街道竹莲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胭脂湖街道河渡桥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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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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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除修建城市道路与防洪防涝等基础设施外,严禁填湖造地(田)。 (1.2)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要依法关闭或搬迁。 (1.3)对湿地公园周边的村寨,其生活与工业污水严禁直接排入湖泊。 (1.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工程、新建排污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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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对湿地公园周边的村寨及乡镇所在地,其生活与工业污水无法纳入沅江市污水处理厂的,均通过管网收集,统一排入人工湿地多塘体系进行净化,达标后排入农田。 (2.1.2)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加快实施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2.1.3)加快建设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 (2.2)废气:企业排放废气应采取有效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 (2.3)固体废弃物: (2.3.1)做好黄家湖流域及琼湖流域日常保洁工作,包括水面和沟渠清理转运水葫芦、漂浮垃圾,岸线的垃圾清理、转运。 (2.3.2)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和畜禽粪便,推进农业废弃物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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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根据所在地供水水质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 演练。 (3.2)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3.3)加强蓝藻水华防控,建立健全蓝藻水华应急工作机制,做好蓝藻打捞与藻泥处置、自来水厂应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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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在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风能开发。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进生物秸秆发电、生物质气化、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生物质开发。 (4.2)水资源: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节水产品认证制度,逐步淘汰落后、高耗水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4.3)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防止浪费土地资源和乱占滥用耕地,开发建设用地禁止多占少用、占而不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用地增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 |
7 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 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 (街道) |
主体功能 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 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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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
ZH43098120001 |
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重点管控单元 |
37.10 |
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 |
城市化地区 |
琼湖街道:商贸、食品加工、建筑建材、休闲农业、船舶制造等 胭脂湖街道:水稻、水果(柑橘)种植,水产养殖,食品加工业、商贸业等 |
存在建筑建材企业污染 |
主要属性 |
琼湖街道: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 /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湿地公园/工业园区)/(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沅江市白沙长河小河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自来水一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自来水二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汇水)/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湖南琼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汇水))/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船舶产业制造园核心区/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造纸厂)/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化地区 胭脂湖街道: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原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湿地公园、/工业园区)/(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黄家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湖南琼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化地区 |
|||||||||
市级属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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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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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和居民集中区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 (1.2)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城市建成区使用。在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1.3)禁止有毒、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船只、车辆驶入南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其他旅游客运班船、货船必须做好防溢流、防渗漏的措施,确保行驶、停靠过程中不会对水体造成任何污染;禁止破坏风景环境的各项工程建设与生产活动。 (1.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工程、新建排污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1.5)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该单元范围内涉及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准范围(4.2247 km2)之外的已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参照《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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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采用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岸带修复,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给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加快实施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2.1.2)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系统;对旧城区污水管网实施清污分流工程;对未建设污水截流系统的河流湖泊建设污水截流系统。 (2.1.3)加强胭脂湖与城区五湖流域环境综合管理,控制污染源头,完善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水处理设施,减少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的注入。 (2.2)废气: (2.2.1)治理工业粉尘、扬尘,减少无组织排放,提高粉尘治理和回收效率。加强绿化建设,消除裸露地面。 (2.2.2)加强对在用机动车的排气监督检测、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工作;鼓励使用低油耗、低排放车型,积极发展清洁燃料车和公共交通系统。 (2.3)固体废弃物: (2.3.1)未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消纳建筑垃圾。 (2.3.2)做好琼湖、黄家湖流域日常保洁工作,包括水面和沟渠清理转运水葫芦、漂浮垃圾,岸线的垃圾清理、转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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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根据所在地供水水质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3.2)加强蓝藻水华防控,建立健全蓝藻水华应急工作机制,做好蓝藻打捞与藻泥处置、自来水厂应急等工作。 (3.3)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做好全过程监管,完善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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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通过有效推进光伏发电利用,扩大天然气应用范围。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推动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积极推广绿色工艺技术,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4.2)水资源: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节水产品认证制度,逐步淘汰落后、高耗水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通过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工业节水改造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措施节约用水。 (4.3)土地资源: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计划管控,严格项目用地审查。合理保障城镇发展用地和产业集聚区用地,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合理控制用地规模。 |
8 南嘴镇/琼湖街道/新湾镇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 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主体功能定位 |
经济产业布局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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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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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98130003 |
南嘴镇/琼湖街道/新湾镇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一般管控单元 |
212.37 |
南嘴镇/琼湖街道/新湾镇 |
南嘴镇/新湾镇:农产品主产区;琼湖街道:城市化地区 |
南嘴镇:水稻、柑橘、建筑建材; 琼湖街道:商贸、食品加工、建筑建材、船舶制造等。 新湾镇:水稻、柑橘种植,生态旅游。 |
南嘴镇/琼湖街道/新湾镇: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 南嘴镇:创新渠出现黑臭化。 |
主要属性 |
南嘴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工业园重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工业园区)/(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产品主产区 琼湖街道: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 /水源地(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湿地公园/工业园区)/(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沅江市白沙长河小河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自来水一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自来水二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汇水)/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湖南琼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汇水))/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船舶产业制造园核心区/沅江船舶制造产业园/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造纸厂)/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化地区 新湾镇: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森林公园/三区三线生态红线/水源涵养重要区/原生态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水产种质(国家级)/水源地(县级及以上)) (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益阳市沅江市白沙长河小河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湖南龙虎山省级森林公园/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其他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矿区/中高风险企业用地)/农产品主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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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属性 |
千吨万人(沅江市南嘴镇兴南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南嘴镇镇区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沅江市新湾镇明月洲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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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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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湖南龙虎山省级森林公园水体保护范围内禁止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和油类、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液体。禁止建设对水体有污染的项目和设施,附近禁止建设排放三废、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污染超标的工矿企业。 (1.2)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和居民集中区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 (1.3)严格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占用。加强天然商品林的封禁性保护、生态性培育,探索将生态保护红线内天然林纳入公益林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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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 管控 |
(2.1)废水: (2.1.1)对未建设污水截流系统的河流湖泊建设污水截流系统;在琼湖街道、新湾镇的人口密集区无法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 (2.1.2)严格控制湿地公园来水区域两岸的污水排放,经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2.1.3)加快建设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2.2)固体废弃物: (2.2.1)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及回收利用,做到垃圾日产、日收、日清。 (2.2.2)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和畜禽粪便,推进农业废弃物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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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根据所在地供水水质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3.2)加强蓝藻水华防控,在蓝藻水华易发期,对浩江湖与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开展加密监测。建立健全蓝藻水华应急工作机制,做好蓝藻打捞与藻泥处置、自来水厂应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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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使用,改变居民燃料结构,提倡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推广使用节能灶和电灶具,实施燃煤(燃油)锅炉天然气或成型生物质颗粒改造。 (4.2)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农田用水推广农田内循环利用,实施农田退水污染控制。通过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措施节约用水。 (4.3)土地资源: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完善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逐步淘汰或者置换利用水平低的工业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改善人居环境和产业发展环境,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用地增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 |
抄送:市委各部门,益阳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印发
- 图解《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4-11-29
- 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政策解读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