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9 17:1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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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重新印发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分区管控意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更新背景及依据

  2023年,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湘生环委办〔2023〕13号)文件要求,因国家或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等依法依规调整后而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可适时组织调整。自2021年以来,湖南省、益阳市分别发布了“三区三线”划定、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土地调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成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需及时进行更新。

  二、更新过程

  1.2023年4月,制定《益阳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益生环委办〔2023〕24号)。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安排与组织保障等。

  2.2023年5月-10月,收集整理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的“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等,完成管控单元清单更新调整工作。

  3.2023年11月-12月,经修改完善后的益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按相关程序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4.2024年10月22日-30日,在益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5.2024年11月8日关于实施《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正文主要内容更新

  本次动态更新在2020年已发布的益政发〔2020〕14号文件基础上进行简单修改,对2021年以来新发布相关分区管控文件要求与表述进行更新。

  (二)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动态更新

  对2020年发布的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的各项条款逐一研究时效性和针对性。一是结合益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各部门“十四五”规划、“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水气土环境保护与质量改善规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以及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和成果,对19个管控维度相关条款进行更新,同时删除已过期或与现行法规政策等相冲突的条款。二是结合实地调研、各相关市直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于与实际情况相矛盾、不能有效实施的条款进行删除和替换。更新后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条款共104条,其中新增19条,更新替换57条,删除11条。

  (三)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

  以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益阳市43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信息为主要依据,对发生调整的单元编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单元分类、单元面积、涉及乡镇(街道)、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主要属性、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修改。经济产业布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产业发展现状及相关规划,进行动态更新。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4个管控维度(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主要根据各县市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部门新颁布实施的文件要求,结合新增的主要环境问题,对废气排放、固体废物管控要求进行更新,将依据过期的条款予以删除或更新。

  四、应用领域

  (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为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执法监管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避免粗放发展、随意开发。

  (二)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通过“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在精准治污、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严格源头预防环境风险。加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衔接,在优化规划布局、项目选址选线、预判环境影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减少政府和企业前期决策风险。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将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内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

  环境质量底线:指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指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环境管控的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衔接行政边界,划定的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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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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