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要求,由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根据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iy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大桃路横村巷9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239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社坚持将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详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市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发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24112日召开的市社党组会议上,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严文凯同志听取了市社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详细研讨,提出相应措施。严文凯强调,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统筹,各科室具体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等内容,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把信息审核关,不断更新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二是强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市社安排专项资金7000元,对市社网站进行了适老化改造进一步优化功能分区,确保网站版面规范,栏目分布合理,信息发布无误。2023市社网站信息更新831条,上报舆情信息36条,发布群众关切的热点回应信息12主办人大建议1人大建议5,主办政协提案1件,协办政协提案2件,收到并办结留言2条。三是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加强规范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积极梳理整合网站现有栏目,细化栏目分工,建立新栏目的同时取消不适合当前工作时效的旧栏目,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时效;认真落实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要求,有效防止攻击、侵入、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和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社政务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运行状况好,发挥了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同公众需求以及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今后工作中,社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一是进一步做好专题学习培训,增强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