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局党组听取政务公开汇报,研究通过《益阳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康富南路198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26020,传真:0737-4240376)。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15条,其中:通过审计署网、《中国审计报》、《审计观察》和省审计厅网站公开信息10条,市政府网站和本局网发布市区审计动态183条,通知公告15条,计划规划3条,法规文件3条,政策解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涉及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4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机制仍需健全。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流程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需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运行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评,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督促依法及时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