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益阳市农业农村局(http://nyw.yiy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龙洲北路743号603室,邮编:413000,电话:0737-4222126,传真:0737-422614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益阳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依托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设立政务公开、农业动态、农业政策、网上办事等多个栏目,重点推进政策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等方面的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在“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编发各类政务公开信息近109条(其中机构概况5条,农业项目公示59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结果通报8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报5条,政策文件9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8条,财务信息13条)。按照“谁制定、谁解读”要求,在益阳门户网以及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及时公布《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奋力实现新时代山乡巨变的意见》《益阳市农村住房风貌管理暂行办法》《益阳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政策文件3个,并及时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全年共回应办理留言20条,开展征集调研1次,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惠农利农政策和规章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

(三)监督保障情况。益阳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上网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同时针对每季度市政府对市直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的测评,及时开展整改摸排清查,对涉密涉敏信息、错字、漏字等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坚持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依法、依规、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