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由益阳市政务公开办综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iyang.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益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邮政编码:413000;联系电话:0737-4222132,电子邮箱:yysf422213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需求,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机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创新公开载体。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作用,加强与益阳日报、市委政法委的交流与合作,让媒体及时了解益阳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周”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益阳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强新媒体的运营与内容更新;根据机构改革后司法局职能,对益阳司法行政网版块、内容等进行了调整,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力争使网站更加简洁、高效地服务群众。

(三)丰富公开内容。一是依托本系统新闻宣传队伍,加强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二是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审批信息和各类信用信息,为公众的选择提供了有效的评判依据。三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了益阳市司法局收支预算、决算表。2021年,我局在益阳门户网、益阳司法行政网、电视台、报纸等各级各类媒体上主动公开发布1500余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图解及解读材料15条,共收到留言办理3件,办结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创新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此,2022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增强政策信息解读的有效性;三是创新政民互动的方式,确保政民互动的参与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