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我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发改委法规科联系(地址:益阳市鹿角园路123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355851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成立了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工作中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为主抓,法规科具体牵头,综合科、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提供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各相关科室(单位)协同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信息公开严格按流程报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由相关业务科室提供并由办公室主任严格把关、法规科专职网管员负责信息公开资料的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齐全和准确,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便捷从我委获得政务信息。今年来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印发了《2020年益阳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方案、《益阳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益阳市发改委贯彻落实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责任清单责任分解方案》等,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具体任务和责任科室,抓好责任分解并将落实情况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绩效评估方案进行考核。法规科每月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提升全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答复质量。
2、围绕五大重点 ,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注重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领域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稳定市场预期、回应社会关切等五大重点加强公开,一年来,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共发布信息733条,其中:投资管理栏目6条、农业农村栏目19条、产业发展栏目7条、社会事业栏目12条、对外经济栏目4条、评估督导栏目6条、发展规划栏目25条、交通能源栏目9条、生态环保栏目9条、服务业栏目3条、立项争资栏目3条、体制改革栏目3条、物价管理栏目33条、优化环境栏目9条、物资储备栏目18条、粮食安全栏目29条、区域经济栏目6条、机关建设栏目46条、法律法规栏目54条、价格动态栏目60条、发改动态栏目316条、通知公告栏目56条。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55条,其中:立项信息15条,项目实施信息2条,重大项目稽察1条,规范性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2条,工作动态3条、通知公告3条、机构信息16条、人事信息6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报1条。2020年报市政府重点信息140件,编发《益阳发改》15期。除涉密外的政务信息均按照要求实现了全面公开。
3、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在委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制定了《益阳市发改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程序。制作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结文书。依法依规依程序受理、审核、办结申请公开事项,一年来,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项,已全部依法按时办结。未出现因违法违规操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的情况。
4、推动融合发展,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实行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积极开展自有信息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对接融合工作,更好发挥各平台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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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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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0 |
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1 |
-9 |
5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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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637.165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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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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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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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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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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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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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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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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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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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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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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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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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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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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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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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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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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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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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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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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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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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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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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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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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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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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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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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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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程度不够高,信息公开平台在资源整合、内容发布及功能设计上还需进一步优化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一是进一步提高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质量时效和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三是持续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众获取信息渠道,加强网站功能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便民、网上办事的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