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快捷、注重实效、有力监督、严格保密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全力助推一流城管打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围绕法治城管建设,针对城市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及与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关系密切的实际,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方面,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颁发的行政许可,对市容秩序、渣土管理、综合执法进行的行政处罚,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公示。局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公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垃圾分类方面,重点公开每季度各区县垃圾分类检查情况,增进社会各界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其中。政策法规方面,新制定实施了《益阳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益阳市城市管理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关于明确中心城区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职责管辖区域的通告》3部规范性文件,并发布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相关政策的理解。

(二)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是认真做好依申请件办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工作,确保准确、完整、可靠。二是加大交流互动。组织开展“城管开放日”“党员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垃圾分类近进校园”,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座谈,及时向社会各界代表解读相关政策,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发动市民群众走进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

(三)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提高平台的便捷性和实用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一是不断加强“一微一端一号”平台建设,利用益阳城管微信公众号、益阳城管视频号等载体,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丰富信息资源、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撬动城管领域变革,在审批服务方面,加快推进事项“网上办、简化办、就近办”。四是加强舆情响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机制,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做到及时发现和预警、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重大决策出台前认真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制定应对处置措施。完善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的手段和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