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是否有定额?

时间:2024-06-19   【点击量:

  市医疗保障局:退休职工年度(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能跨年使用。退休职工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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