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9-01-29 【点击量:】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是我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责。单位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意见和建议。(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三)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业务活动,完善经营机制。监督区县(市)供销社和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执行代表大会(职代会)和理事会(管委会)的决议,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四)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五)组织和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企业体制改革﹑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生产培植﹑社办工业﹑安全储运等工作。"
二、包括本部门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
2019年市供销社预算总收入372.4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72.49万元,总支出372.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益阳市供销社2019年预算收入37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4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7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1.69万元,较2018年预算的74.47万元,减少2.78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在职人数减少。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益阳市供销社2019年车辆合计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
信息来源:市社财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