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0-04-29 【点击量:】
一、部门基本情况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责。机关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合作指导科、财会计统科、人事科、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等科室。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度收入总计579.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84万元,增幅9%;支出总计588.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83万元,增幅8.6%。主要原因:在收入中有78.1万为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
2019年度收入合计57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48万元,占100%。2019年度支出合计588.56万元,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4.8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实际为1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4万元,公务出国4.4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20〕7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开展2019年度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进行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根据年初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结合全年工作情况,我社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完成较好。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基本支出经费保障了人员工资、机关运转;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专项支出经费保障了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及上级交办的一系列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断学习中央、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精神,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动力。按照时间节点,结合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并完成了2019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益阳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社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完成商品总购进95.4亿元,商品总销售106.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2%、10.6%,实现利润2.68亿元。盈利水平与上年相比,稳中有增。
2019年全市供销系统继续按照“巩固、提升、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抓好基层社建设及升级改造。到年底为止,全市已组建乡镇供销(基层)社76家,覆盖率达98%,村级供销(基层)社787家,基本完成任务。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5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是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计划,避免超额支出的情况,以加强预算的控制,尽可能保持收支平衡,做到年底无结余资金,有效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是需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年底关账日期逐年提前,年底争取的补助资金和追加资金难以及时列支到位,从而造成办理年终决算时,结转结余金额难以控制。建议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存量资金。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市社财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