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8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益政公〔2020〕2号)有关部署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整体情况
2020年,市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快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供销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市社主任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同意印发《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益供发〔2020〕15号)。明确分管办公室的监事会主任具体分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和工作分工分别通过政务公开栏和市社网站对外公开。二是年初多渠道安排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做好工作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市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由市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2名同志专职负责,2名同志协助负责。三是积极参加省社、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市社系统相关负责同志开展政务公开专题知识学习,切实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印发《益阳市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益供发〔2020〕13号),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1%,且有量化的评估指标体系。五是办公室定期对市社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督促落实到位。六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社信息公开、市社网站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到位。
(二)深化政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市社网站上及益阳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并公开。二是按照要求,认真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并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三是按照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做好重要政策、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招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明确市社新闻发言人及工作班子成员,制定了《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政策解读制度》。充分利用市社网站政策法律法规栏目,对涉及本系统的政策法规进行转载解读。五是建立回应关切相关机制,明确回应责任,做好舆情收集和研判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共上报舆情信息36条,发布群众关切的热点回应信息12条。六是在市社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并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方式及办理程序等,确保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优化网站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市社办公室归口管理、市社机关各科室共同参与、托管网络公司提供技术支撑的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并对发布内容进行逐级审核。二是坚持把市社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按照动态信息发布、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互动交流、热点回应、典型推介对市社网站进行功能分区,确保网站版面规范,栏目分布合理,信息发布无误。2020年,市社网站信息更新482条,成为市社信息公开的一扇靓丽窗口。三是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整合至市级统一技术平台,实现数据同源。四是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技术防护,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五是按时限要求办理网民留言(领导信箱),程序规范、审核严格、答复恰当,全年办理网民留言(领导信箱)共10件,回访满意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5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其中通过市社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8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43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法规文件: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
3.社务动态:社务及行业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
4.新网工程:农资连锁经营、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农产品营销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等。
5.合作经济:专业合作社信息、合作经济研究等。
6.人事信息: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人员选聘、行业人才评审等情况。
7.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8.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9.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发展规划。
10.财务统计:三公经费、财务预算、决算等情况。
11.典型推荐:全市系统在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先进典型。
12.专题报道: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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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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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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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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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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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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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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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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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社在市社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并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方式及办理程序等,确保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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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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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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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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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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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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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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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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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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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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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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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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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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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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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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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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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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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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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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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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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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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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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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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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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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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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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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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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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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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社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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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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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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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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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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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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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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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社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公众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精神为重点,立足新形势、新常态、新媒体,认真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健全公开机制,进一步推动市社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1月7日
信息来源:市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