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 15:26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7〕54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收入”,支出请列支出功能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方式。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5〕14号),资金分配主要依据按人口核定的编制数、行政区划面积、人均财力等客观因素,其中人口数、人均财力均依据相关部门最新公布数据。

二、资金用途。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

三、各区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件:益财预【2017】242号附件.xls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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