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基础养老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 10:0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补助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社[2013]3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缴费补助结算资金      万元,基础养老金补助结算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上资金支出请列入2018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各区财政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要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1、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缴费结算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2、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市级结算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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