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二批 2017年4月25日12时-4月26日12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2017042641 |
桃江县灰山港镇麻元坳村原硫化厂厂址有人制作水泥外掺料,烟雾造成环境污染。群众多次投诉未解决 |
益阳市 |
大气 污染 |
2017年4月27日,桃江县环境保护局会同灰山港镇人民政府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原硫化厂厂址未发现有人烧制水泥外掺料,烟雾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 此交办件所投诉的情况于2016年10月已被群众举报,桃江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举报情况对桃江县灰山港镇麻元坳村原硫化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地村民蔡桥良擅自利用石煤、黄土烧制水泥外掺料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桃江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 |
属实 |
2016年10月桃江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该当事人立即停止排污,11月桃江县环境保护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对水泥外掺料进行处置,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目前已处置完毕,彻底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附案卷及相片资料) |
无 |
已办结 |
2 |
2017042642 |
赫山区谢林港清搪村砖厂,排出污水,污染环境,影响了周边农田和水塘。 |
益阳市 |
水污染 |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田间小溪流入水塘(当地称三眼塘)。厂区内已建雨水收集沟,地面雨水经初步沉淀处理后流入水塘,水塘面积较大,主要用于下游农田灌溉。4月27日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市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谢林港镇镇政府环保专干一起到现场进行了调查、采样。投诉人主动找上门来反映情况,怀疑水塘受砖厂污染,理由是自己买的黄牛饮用了池塘的水不长了,同时认为池塘养不活鱼。在面对投诉人及清塘村支书在场得情况下,市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采取了池塘水样,分析结果(见附件)。监测结果表明,池塘水质符合地表水三级水质要求,未受到砖厂的污染。 |
属实 |
高新区管委会要求谢林港镇和清塘村积极协调好厂群关系,高新区环保分局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按《益阳市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回用措施,尽快完成厂区及路面硬化,种植草木,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同时,高新环保分局将调查核实情况、日常监管、监测结果以及下一步对企业的环保要求积极与投诉人见面,以取得投诉人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
无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