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金盆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开
批复文件名称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湖区金盆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批复文件文号 |
益大环评表〔2024〕5号 |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批复文件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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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7-5666826 邮编:413000 通讯地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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