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净化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净化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西路155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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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益高环评表〔2024〕14号 |
2024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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