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益阳高新区志溪河主要支流 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益阳高新区志溪河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7-6610978
通讯地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155号
邮 编:413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益高环评表〔2024〕9号 |
2024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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