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健粮食(益阳)有限公司3万吨粮食仓储及年生产 加工3万吨精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09:31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金健粮食(益阳)有限公司3万吨粮食仓储及年生产加工3万吨精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7-5666826

联系地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邮编:41320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益大环评表[2021]3号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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