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桃江县盛世东方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14 16:59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环审(表)[2020]11号 桃江县盛世东方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pdf

批复文件名称

关于《桃江县盛世东方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复文件文号

益环审(表)[2020]11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2020年1月14日

批复文件全文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