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通湖中心城区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16-12-23 14:34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通湖中心城区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通湖中心城区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61223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金山路698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20330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通湖中心城区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大通湖中心城区老三运河东段(2000范围内)河道两岸,北起沿河北路,南至沿河南路,东起胡子口哑河,西至金盆河。

建设单位

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项目概况

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45140.09万元,在益阳市大通湖中心城区老三运河东段(2000范围内)河道两岸,北起沿河北路,南至沿河南路,东起胡子口哑河,西至金盆河建设大通湖中心城区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景观工程与管网工程,配套建设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卫、停车、安全等设施。建设期:20171月至201812月。

环评结论

大通湖中心城区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合法,用地符合梅大通湖区总体规划。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能够促进城市的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