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核心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22 10:24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核心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核心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6922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6103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核心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东部新区东部产业园

建设单位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资产经营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核心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益阳市东部新区东部产业园本项目为新建19.66km城市道路,包括陆家坡路(G319-雪花湾路,5000m×34m);晏家村路(银城大道-雪花湾路,2800m×28m);兰岭路(杉木路-雪花湾路,龙塘路-银城大道,新园路-花亭路,2560m×18m);如舟南路(鱼形山路-陆家坡路,1300m×28m;新塘路(欧家冲路-鱼形山路,1300m×18m);园山南路(鱼形山路-晏家村路,2000m×28m);蒲塘路(银城大道-花亭路,1300m×16m);花亭路(迎新庄园-鱼形山路,1400m×28m);街坊路(欧家冲路-陆家坡路北侧,2000m×12m)。

环评结论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资产经营总公司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核心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物排放较少,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建设单位应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及生态环保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和生态保护恢复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保障在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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