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艘30尺小艇(7号车间)建设项目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艘30尺小艇(7号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27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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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40艘30尺小艇(7号车间)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沅江市石矶湖大堤路游艇工业园老厂区 |
建设单位 |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益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沅江市石矶湖大堤路游艇工业园老厂区内扩建年产40艘30尺小艇(7号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占地15333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建筑面积11017㎡,建筑总高度15.00m,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地面一层的生产车间,主要进行新增产能船舶的生产和试水检验,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40艘30尺小艇,总生产规模达到游艇194艘/年、特种艇256艘/年的能力。 |
环评结论 |
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