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江两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滨江路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益阳市资江两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滨江路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21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金山路698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20330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滨江路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西起青龙洲大桥,东至泥湾大桥)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资江两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8342.79万元,在益阳市赫山区(西起青龙洲大桥,东至泥湾大桥)实施滨江路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城市支路1条,设计时速30km/h,西起青龙洲大桥,东至泥湾大桥,道路总长12434m,包括道路工程、配套管线综合、道路照明、交通工程、景观绿化等。 |
环评结论 |
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物排放较少,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且随着配套集排管工程的建成,项目区域内直接排放入资江的生活污水得以收集进入团洲污水处理厂,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将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建设单位应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及生态环保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和生态保护恢复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保障在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