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甘溪港小河治理工程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23 10:23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市资阳区甘溪港小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3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口,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203330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甘溪港小河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长春镇

建设单位

资阳区民主垸中心水利管理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资阳区甘溪港小河治理工程位于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长春镇,工程总投资7409万元,主要实施内容包括:(1)河堤护岸27.42km,其中干流22.82km,支流护岸4.6km;(2)加固改造涵闸1处;(3)清淤疏浚河道9.324km;(4)新建里程碑13块,防汛责任牌7块,界碑20块等。通过对河流的治理,使河岸稳定得到基本控制,河道过流能力、调蓄能力得到恢复,河流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护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生态修复等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2.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施工期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减少尾气的产生;在施工区设置围挡,裸露地面应及时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施工作业面、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减少扬尘产生量。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加强河道清淤施工的环境管理,减轻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4.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护项目周边水环境。所有废水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污水处理设施。

5.加强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运输车辆应选择合理的运输线路和时间,经过声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限速禁鸣,防止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6.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土壤环境污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处置固体废物,淤泥经干化后就近弃置弃渣场。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严禁非法弃土,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切实保护湿地公园生态系统内的动植物。

8.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防止废水事故排放导致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水质下降,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

三、本项目经环评审批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实施完成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负责该工程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五、你公司须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项目环评报告书送至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环评结论

益阳市资阳区甘溪港小河治理工程为生态影响型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内容主要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工程的环境问题主要为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包括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及施工期生态影响等,在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减少到最低程度,工程竣工后,污染及生态影响也将逐渐消失。项目建成后将改善甘溪港、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资江流域水环境,对生态环境、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有利。由于项目部分工程涉及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后,从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的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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