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洞庭湖特色土著鱼类保育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沅江市琼湖街道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沅江基地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洞庭湖特色土著鱼类保育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湖南沅江市琼湖街道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沅江基地。工程总投资1506.3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安工程。新建育种车间 1307.58m2(含室内产卵、孵化及育苗设施)、高位蓄水池223.56m2,改建科研实验楼389.1m2(两层);新建水源净化调节池731.85m2(洞庭湖水源一级净化),新建泵站2座,配套水、电等建设内容。(2)田间工程。新打浅水井(配套管网)1口、配套养水池1150m2;改造水源净化池塘7.78亩(洞庭湖水源二级净化);改造各类鱼池(含生态净化池9.95亩)74.39亩、鱼塘护坡1608m,新建给排水管网630m、给水渠道644m,修筑塘基2处共74m,改造道路944m;改建养殖尾水处理初级沉淀池1167m2、沉淀池2273m2、曝气池958m2、生态池876m2,新建过滤坝3座,配套水、电等建设内容。(3)仪器设备购置。购置科研实验仪器设备22台(套)、育种车间设备14台(套),配套育种车间、科研楼和场区给排水、供配电设备7台(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减轻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喷洒除臭、除味剂减少污泥清理、晒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周边雨水沟排放;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和鱼塘养殖尾水经“三池两坝”污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养殖,不外排;育种车间养殖尾水经车间尾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养殖用水要求后,经循环泵回流至车间循环利用,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死鱼经收集后深埋无害化处理;清塘污泥、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综合利用;实验室沾染性废弃物、实验废液、废紫外灯、废滤芯、水质监测废液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