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排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9 09:35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排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莲花塘村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璟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莲花塘村,其年产12万吨营养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14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同意建设(益赫环审〔2014〕05号)、年产5000吨成型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同意建设(益环赫审(表)〔2019〕45号)、日产60吨干米粉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同意建设(益环审(表)〔2019〕103号)、锅炉改造项目于2023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同意建设(益赫环评表〔2023〕18号),目前企业年加工生产营养米12万吨、成型生物质颗粒5000吨、干米粉15600吨,供热系统设置1台4t/h燃生物质锅炉。考虑市场需求及企业实际供气需求,湖南佳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闲置厂房内新建1条年产1.5万吨排粉生产线,并配套新建2台8t/h燃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原有在用的4t/h燃生物质锅炉和已停用的6t/h燃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的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和生产规模均不发生改变,年加工生产营养米12万吨、成型生物质颗粒5000吨、干米粉15600吨、排粉15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低氮燃烧+SNCR脱硝”工艺进行处理,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生产异味及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量较小,采取车间通风、池体加盖密封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配备高效油烟净化器及专用油烟管道,外排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锅炉废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生产废物、除尘器集尘、锅炉炉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二氧化硫0.84吨/年,氮氧化物1.38吨/年,化学需氧量1.11吨/年,氨氮0.11吨/年。企业已购买排污权,纳入益阳市赫山区的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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