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电子及高精密柔性电路板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白马山中路2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易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翰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易迅达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选址于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租赁湖南高登电子有限公司第6栋厂房第1层、第3层和第4层建设新能源汽车电子及高精密柔性电路板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办公区等,另外配套建设纯水制备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空调净化系统、给排水及供配电和环保工程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其中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依托湖南高登电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和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12万平方米FPC单层板、42万平方米FPC双层板、6万平方米FPC多层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落实各环节生产管理要求,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减轻末端污染治理负荷;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输送、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含尘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硝酸雾)等废气污染物采取碱液喷淋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含氰废气采取水喷淋+碱液中和洗涤+次氯酸钠洗涤综合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机废气采取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标准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中标准限值中的较严值,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后通过楼顶排放。加强对各生产环节和原辅材料储存的环境管理,加强管道、阀门的密封检修,有效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中标准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的较严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废水分类收集系统。各类生产废水须分质分类采用专用明管架空敷设排入湖南高登电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各预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 1 中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总镍在预处理排放口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湖南高登电子有限公司现有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你公司须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 2 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酸性蚀刻废液经酸性蚀刻液再生循环系统(铜回收)再生后回用,微蚀废液经酸性蚀刻液再生循环系统电解回收铜后,与活化废液、有机废液、酸性废液、化锡废液等一并排入湖南高登电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液及高浓度有机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废线路板、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油墨、废化学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牛皮纸、铜箔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 (六)落实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化学需氧量4.545吨/年、氨氮0.454吨/年、总镍(Ni)0.045吨/年、总磷0.045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0.453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所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总量指标纳入资阳区总量控制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