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1300张台球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4 15:31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1300张台球桌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安化县乐安镇乐桥社区天然组(安化县乐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宇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宇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资880万元,选址于益阳市安化县乐安镇乐桥社区天然组(安化县乐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年产1300张台球桌建设项目。项目于2021年4月建成投产运营,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木材加工区、喷漆车间、原料和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300张台球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喷漆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管理,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取“水帘+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中有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木材加工粉尘和打磨粉尘分别采取双筒布袋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施胶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食堂油烟须采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有效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须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2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有机废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车间水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声隔声设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运输全过程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2025-2012)的有关规定。木材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漆渣、废油漆(胶)桶等危险废物须按要求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厂区的分区防渗要求,加强分类分区暂存的各类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强管理从源头严格控制有害物质进入周边土壤环境,采取重点区域重点防渗、事故应急池等措施防止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七)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35吨/年,总量指标采用倍量替代,纳入安化县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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