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揽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金属结构件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8 13:56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揽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金属结构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4461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2年9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金属结构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沧泉新区

建设单位

湖南揽月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喷塑固化区、焊接和切割等机加工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标牌杆件、路灯杆、标志牌和市政护栏,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金属结构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采取“滤芯回收+旋风除尘”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液化气燃烧废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 号)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的要求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优化布局,并从设备的选型、减震、隔声等方面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机加工金属粉尘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和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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