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5 14:58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康复北路118号

建设单位

益阳市中心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烨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位于益阳市康复北路118号,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495万元,占总投资1.65%)。益阳市中心医院总用地面积为11172.33m2,扩建工程不新增用地,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17F医技综合大楼、1栋12F门急诊、1栋4F感染科大楼、1栋23F外科大楼、1栋12F富康楼及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均利用现有已建设施。益阳市中心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核定床位数由1200张扩建至2000张,扩建800张床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运营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烟气通过2根8m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加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密闭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废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感染科病区设置独立全新风空调系统,带菌废气经排风系统末端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排放;检验室/病理科废气经生物安全柜配套设紫外线消毒后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点、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需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理,降低大气污染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食堂废水和办公室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清净下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检验废水经酸碱中和、感染科废水经消毒预处理后一同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提高院内及院四周的绿化,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加强车辆的管理,实行禁鸣限速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工程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格及污泥、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合理利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和消防的要求,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次改扩建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736吨/年、氮氧化物1.115吨/年、化学需氧量29.973吨/年、氨氮2.997吨/年、总磷0.302吨/年。纳入赫山区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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