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市青龙洲公园上洲桥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0 16:39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青龙洲公园上洲桥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青龙洲公园北入口,连接青龙洲和资江东岸

建设单位

益阳市资江两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资江两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益阳市资阳区青龙洲公园北入口建设益阳市青龙洲公园上洲桥梁建设项目,连接青龙洲和资江东岸。桥梁采用3×42m钢箱梁+3×25m普通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梁,分2联,主桥长126m,桥梁全长为210m。桥面宽度为7m,局部加宽至8.5m。桥梁定位为慢行景观桥及应急通行桥,兼顾部分入园检修车辆通行。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优化项目设计。在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的设计上要与当地的景观相协调,保护周围的植被、水体、地貌、景物;细化本项目环境保护实施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投资概算。本项目位于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施工期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水下施工,尽量避开保护区鱼类的繁殖期,通过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措施,确保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态安全。

(二)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施工期环境监理 计划实施。严格控制桥墩数量和桥面宽度,最大程度降低桥梁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设置施工车辆进出口和运输路线,施工区域、进场道路应及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扬尘、路面铺设的沥青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等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严格控制施工场界,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捕捞水生生物;施工产生的废水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得设置搅拌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涉水施工环节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减小水下施工对资江底泥的扰动、水质以及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

(三)落实运营期环保措施。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强化桥梁两侧绿化带建设,加强桥梁管理及桥面养护工作,定期洒水、清扫、维护;配套新建与城市雨污管网连通的雨污水管网、定期维护雨水口,保持桥面排水通畅;加强桥梁交通管理,仅限入园检修车辆上桥,禁止社会车辆进入,设置禁鸣、限速标志。降低交通噪声污染。路面散落的道路垃圾,道路养护人员定时清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四)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超出报告表预测结果,应及时采取停止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后再施工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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