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军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中军混凝土搅拌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1 15:14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中军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中军混凝土搅拌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4269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3月11)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中军混凝土搅拌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全丰村献忠组

建设单位

湖南中军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翰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中军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选址于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全丰村建设湖南中军混凝土搅拌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46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区、原料暂存区、综合楼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条全自动HZS-180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HZS-240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40万m3混凝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搅拌楼、原堆料场和输送廊道须采取全封闭;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须采取除尘器处理;粉料筒仓呼吸孔须安装滤筒除尘器;原料堆场须安装自动雾化喷淋装置;厂内运输车辆保持清洁、低速行驶,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须采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治理:按“雨污分流”原则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至沉淀池与搅拌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砂石分离器+细砂分离+浆水循环搅拌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和菜地施肥,综合利用,不得直接外排。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治理: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砂、废弃的试样经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化后外运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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