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欣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中转中心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3 15:48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欣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中转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13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155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66109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收集中转中心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北峰山村

建设单位

湖南欣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欣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1300m2)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厂内改扩建贮存区及围堰、收集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扩建后年收集中转危险废物量达10000吨,厂区最大暂存量达605吨,收集范围为益阳市及周边市州范围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更换的喷淋塔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城镇污水管网排入谢林港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治理暂存库废气经负压集气采用“碱液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加强对废气产生环节的管理,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限值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中新扩改厂界标准要求。

噪声:优化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厂房和危废暂存库建设、运行和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拖把、废抹布、废劳保用品、废油桶、废吸油毯、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泄漏废电解液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