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20万张面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7 11:36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张面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鲊埠回族乡江家坝村

建设单位

桃江县三鼎压贴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县三鼎压贴厂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鲊埠回族乡江家坝村,项目占地面积1426.42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压区、人工铺张区、锅炉房、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张面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压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确保无组织排放的VOCS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甲醛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东、南、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有机肥料厂;废油类物质和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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