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江市大通湖流域四兴河(四季红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8 14:2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沅江市大通湖流域四兴河(四季红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沅江市四季红镇

建设单位

湖南沅江桔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市大通湖流域四兴河(四季红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湖南省沅江市四季红镇。工程总投资4949.5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垃圾清理1万吨、底泥环保清淤32.091万m3、生态岸线4.5km、生态沟渠15.15km、生态隔离带0.068km2、生态步道4km、污水收集管网3.7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湖南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生态修复等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2.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施工期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防止扬尘污染环境。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底泥清淤现场的环境管理,减轻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4.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护项目周边水环境。施工废水须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5.加强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夜间作业时段,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

6.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土壤环境污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处置固体废物,清淤底泥自然干化后就近用于岸坡护坡;河道垃圾、废包装材料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置,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送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严禁非法弃土,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切实保护湿地公园生态系统内的动植物。

8.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