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旧塑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3 09:26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废旧塑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南阳社区

建设单位

益阳金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翰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金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实施的废旧塑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南阳社区,租赁已建闲置厂房33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年破碎废旧塑料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本项目严格控制原料来源及质量,原材料只允许回收 PP 塑料以及 ABS 废旧塑料,禁止使用农药、化肥、废染料、强酸、强碱及其他化学品废弃塑料包装及沾染放射性原料、卤素、危险废物的废弃塑料。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须采取“封闭厂房、湿式破碎”等处理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场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通过气浮装置+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排入益阳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压滤后的沉淀池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分选选出的固废(金属、玻璃等)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处理;机器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电路板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台账。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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